2011年7月11日,巴西贸易保护局公布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外贸委员会2011年第46号决议,结束对原产自中国的热水瓶(南共市税号96170010)的反倾销复审调查,决定继续征收47%的从价税,为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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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1日,巴西贸易保护局公布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外贸委员会2011年第46号决议,结束对原产自中国的热水瓶(南共市税号96170010)的反倾销复审调查,决定继续征收47%的从价税,为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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