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环保局长李穆生7月26日在市政会议表示,“气候变迁调适基金自治条例”草案最快今年11月通过实施,预估1年可征得新台币10亿元,将在台湾第一个征收“类碳税”。
包括台湾中钢、台电、中油等首当其冲,其中单一最大户的台湾中钢就占新台币约3亿元。台湾中钢表示,还是希望市府多听取各方意见再定夺,不要仓促做决定,而且此案若真实施,在高雄市企业的竞争力会比其他县市企业降低,相信这也不是市府乐见。
李穆生昨天在市政会议提出报告说,因应极度不确定的气候变迁问题,城市迫切需要发展一套符合地方需求的创新财务机制,所以环保局拟订了“高雄市气候变迁调适基金自治条例”草案,预计8月送市政会议审查,赶在9月将自治条例送市议会,一旦在11月定期大会结束前通过设立调适基金,市府就会发布实施。
而气候变迁调适基金自治条例实施后,环保局会进行全市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查验,作为征收调适基金的依据,初步将针对排放1万公吨以上企业,每公吨收取15元。
依去年数据,高雄市全年温室气体排放量约6000余万公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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