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称,上海将作为试点城市,在交通运输业首先推行增值税替代营业税的减税改革。虽然消息未经证实,但增值税“扩围”的改革方向早已明确。
2009年以来,随着我国增值税转型改革的稳步推进,增值税税负明显降低,但由于营业税主要以营业额为课税对象,且各个环节之间的营业税不能抵扣。我国营业税还存在着重复课征的弊病,这使得营业税税负相对加重,第二、三产业之间、制造业与服务业之间税负失衡的现象也由此产生。在我国大力发展服务业、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的大背景下,因税负失衡而阻碍产业结构的调整有悖于经济实现转型的目标。从国际经验来看,绝大多数实行增值税的国家都是对商品和服务共同征收增值税。将增值税征税范围扩大至全部的商品和服务,以增值税取代营业税,符合国际惯例,是未来我国增值税改革的方向。
专家指出,目前增值税改革推进并不顺利,根本原因就在于改革牵涉到中央和地方利益的调整。如何保证增值税改革后地方财政收入不受影响是首要解决的问题。
目前营业税是地方第一大税种,而增值税是中央第一大税种,属于共享税,中央和地方以75∶25的比例分成,中央占大头。把营业税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极有可能缩小地方财政收入的盘子,使原本就已经十分尖锐的地方财权与事权不相匹配的矛盾更加突出。因此,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分配问题是增值税“扩围”改革面临的首要问题。
大部分地方认为,中央应该调整增值税分成比例,至少调整为五五分成,
否则将无法弥补营业税损失。对此专家也建言,为推进这一改革,中央不妨调整增值税分成比例,适当弥补地方营业税的损失。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认为,增值税扩围的目的在于鼓励服务业发展,因此确定税率将是一个难题,因为服务业各个行业营业税税率不一,如果采用统一的增值税税率,一些行业可能反而会增加税负,起到相反的作用。他建议,选择一些领域和地区进行试点,在经验成熟后再进一步推广是比较合适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