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9月1日,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将正式实施。在新税法实施“倒计时”之际,本报记者针对新税法实施前后的纳税人税负变化、各界对个税税制今后走向的期望,以及各地税务机关如何迎接新税法实施等情况进行了专题采访,从本期开始刊发系列报道。
几天之后,个税新政即将实施:工薪收入免征额从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税率也由9级调整为7级。全国将有8400万纳税人受此影响。他们当中,有私企老板,高校老师,咖啡店服务员,煤矿工人;他们当中,有人因此告别个税纳税人的队伍,有人每个月可少缴几百元的税,也有少数纳税人将承担更多的税负。
减税对老百姓作用很明显
今年3月初,银行职员小李收到了浙江省宁波市地税局寄来的上一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单。“打开一看,一年下来缴的税还真不少,有7000多块,够我还2个月的房贷了!”小李说。
今年29岁的小李于去年12月结婚,老婆在中学担任教师。在这个东部发达城市,小李每个月需要还3000多元房贷。“我们正打算要个孩子,以后的开支肯定会更大。少缴一点儿税,从我们普通老百姓的角度来说,作用还是很明显的,起码我能多买几罐奶粉啊。”
新政实施之后,小李所在的宁波市将减少个税纳税人118万。而在全国,这个数字达到6000万。
据了解,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面经过调整以后,由目前的约28%下降到约7.7%,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这就意味着,约6000万人不需要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当得知自己正是这6000万分之一的时候,重庆的小静有点惊讶:“数字有这么大呀”。
小静是安徽人,毕业后在重庆一家企业从事策划工作,扣除保险和公积金后,每个月的工资是3300元。现在小静每个月需要缴的个人所得税为105元,“9月1日以后,我就不用缴税了。别看一个月只有100来块钱,我能下两次馆子,还能给自己买件衣裳呢。”
今年5月份,小静通过网上留言,成为了提交个税改革意见的23万网民之一。当时她提议的个税工薪免征额是5000元/月,她认为,免征额向自己希望的方向又靠近了500元,自己和网友的力量功不可没。
个体工商户税负全面下降
得知自己跟工薪阶层一样,免征额提高到3500元/月(42000元/年)时,在张家口一个小镇经营五金的个体户程先生的第一反应是,“9月份以后的账要另算,年底的收入会多一些。”
截至2010年底,全国个体工商户户数达3452.89万户,登记从业人员7097.67万人。这些人群都将直接或间接受到个税调整的影响。
与工薪收入者不同,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所缴纳的个税,在此次新政实施之后会全面减少。除免征额提高外,第一级级距由5000元调整为1.5万元,最高一级由5万元提高为10万元。对于程先生这样的个体户来说,税负都会有所降低。
此外,新规中的“个体户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也非常实惠。年初新请了一名雇工的程先生表示,“今年雇工工资普遍上涨了近20%,这些能扣除,也给我们减轻了负担。”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对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由于不少个体工商户经营规模较小,财务账本制度尚不健全,在记者采访的多个地区,个体工商户的个税征收方式多为核定征收,而受新政影响的则是所占比例较低的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
有关专家表示,新政对个体户的突出意义,更多地表现在促进个体户财务制度完善上。就目前来说,对个体工商户最直接的支持就是提高免征额,降低征税比例,政策已经向这个方向迈出一步。
高收入多缴税“理所应当”
大多数人在算减法的时候,还有一小部分人算的是加法。按照新政,有一部分的个税纳税人,其税负是增加的。
新税政颁布初始,在税务事务所工作的钟鸣就发现,个税最高税率45%的适用人群从月收入超过10万元扩大到超过8万元。有过5年国外生活经验的他表示这个趋势是“理所应当”的。在美国,年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群体所缴纳的税款占全部个人所得税总额的60%以上。财政部数据显示,在国内,目前月收入2万元以上者缴纳的个税占工薪所得税的比例仅为28%.
王然是北京市西城区一家IT公司的副总。1991年他刚刚参加工作时,每月的工资只有160元,当时的个税免征额为400元。“我那时常常梦想,什么时候我的工资能达到缴税的标准,也尝尝当纳税人的滋味。”如今,王然的月收入为4万余元,9月之后他每月的个税额将增加100余元,“这点负担对我来说还是能承受的”。
专家表示,这次个税调整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具有三个特征:削高、减中、补低。“削高”并不是抑制高收入,更不是设置天花板限制人们致富,而是按照税收纵向公平原则,量能负担,减小贫富差距,真正发展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