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美商务部将对中国镀锌钢丝和钢轮产品征收反补贴税

2011-8-31 15:56 读者上传 【 】【打印】【我要纠错

  美国商务部周二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镀锌钢丝和某些钢轮产品徵收关税,以抵消中国政府的补贴。

  商务部称,对镀锌钢丝徵收关税的税率从21.59-253.07%不等,钢轮产品的税率为26.24-46.59%.2010年美国进口价值约5,400万美元的镀锌钢丝和8,000万美元的钢轮产品。

  今年稍早,商务部曾对中国出口的钻探管和木地板产品徵收反补贴税。但整体而言,2011年对中国徵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案件数量是近年来最低。

  镀锌钢丝反补贴税是由五个州的企业组成之团体所提起的,其中包括Davis Wire Corp、Johnston Wire Technologies和Mid-South Wire Company等公司。

  位于印第安纳州的Accuride Corporation和密西根州的Hayes Lemmerz International则提起钢轮产品案件。

  美国商务部将在明年1月对上述两起反补贴税的税率做出最终决定。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ru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