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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中央:文化产业税收优惠力度不够

2011-8-31 9:4 杜旭冬 【 】【打印】【我要纠错

  全国政协26日在政协礼堂召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专题协商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出席并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到会听取意见并讲话。多名全国政协常委、委员和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政协专门委员会的代表作了发言。

  民建中央指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优惠力度不够。文化产业税负相对较重,一是以出版业涉及的图书销售增值税税率为例,相对于文化产业发达国家而言,我国的图书销售13%的增值税税率明显过高。二是智力投入成本无法进行抵扣。目前,我国对在境内销售的文化产品统一征收增值税,文化产业在无形资产的开发和交换过程中,智力投入往往占文化创意产品成本的绝大部分,但企业在纳税时对这些投入并不能进行抵扣。三是对中小型文化企业的重视程度不够。在我国的文化产业中,多数富有生机和市场活力的企业或商业形态都是以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出现的,它们在购进固定资产等方面享受不到“增值税转型”所带来的实惠。

  民建中央建议,实施差别税率,完善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我国目前对不同文化单位、不同文化产品实行不同的税率,可以调节文化资源配置,引导文化产业朝着符合国家利益的方向发展。从增值税方面来讲,下调图书等文化企业13%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从营业税方面看,可以顺应增值税扩围改革的大趋势,以文化产业为试点,改征增值税;从企业所得税方面看,为体现国家对文化产业扶持的税收政策导向,可考虑对所有文化企业适用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优惠税率。

  (本文根据中国政协网等有关媒体报道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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