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日举行的2011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上,财政部关税司司长王伟表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十年来,汽车关税从三位数降至目前的平均13.4%,在世界发展中国家中处于中低水平。未来将根据自由贸易区协定降低相关国家的进口汽车关税税率。
王伟表示,通过降低关税,中国汽车产业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我国已连续两年成为全球第一大汽车生产国和新车消费国,同时汽车工业总产值也由2001年的4433亿增至2010年的43357亿元。汽车生产集成度明显提升,前五家汽车集团的生产集成度已由2001年63.7%,提高至2010年70.3%。
王伟指出,在符合世贸规则前提下,今后将更加有效地发挥关税的经济杠杆作用。
他表示,经过多次降税,目前我国汽车产品的关税水平已大幅度降低,在世界发展国家中处于中低水平。在严格履行入世承诺,逐步降低汽车极其零部件进口关税的同时,近几年,我国对国内不能生产或国产品在性能质量方面不能满足要求的,用于汽车生产的进口原材料、关键件实行了比国税率更为优惠的暂定税率。先后对四十多项产品实行了较低的进口关税。2011年,共有29项汽车产品实行了进口暂定税率,平均关税为7.2%,这一措施对增强国产汽车的品质、性能,尽快提高竞争力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促进了引进、消化、吸收、再创造的良性循环局面的形成。
在进口税收政策方面,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凡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投资项目,在其投资总额之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相关不免税目录所列产品之外,均可以免征进口关税。这一政策降低了汽车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的成本,促进了我国汽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制造水平的提高。
王伟同时还在论坛上透露了关税政策调整的基本思路:首先是进一步利用暂定税率等手段,促进汽车进步和产业升级,要根据国家节能减排的要求和汽车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更加有针对性地调整汽车产品的暂定税率。同时,要提高暂定关税调整的针对性和灵活性,使暂定税率这一措施既能起到鼓励先进技术和零部件进口的作用,也能发挥鼓励国内产业加快高技术含量汽车零部件的研发步伐的作用,促进我国汽车产业跃上新的台阶。
其次,根据汽车产业的需要,不断优化汽车产业税目结构。“十二五”期间是我国推进新能源汽车和关键零部件产业的重要时期,为鼓励企业引进和消化国外新能源汽车的先进技术,将加强对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税目的细化研究。
此外,要充分利用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契机,争取与其他国家在汽车产业领域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