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上海、厦门、唐山等地方税务局以软件没有更新为由,仍按2000元减除费用标准征收个人所得税。昨日(9月12日),记者咨询武汉税务部门得知,武汉相关申报软件已经更新,只要是9月份实际发放的工资,均可按3500元标准起征个税。如果企业误按2000元标准报税,可申请作废并重新申报。
9月10日,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在上海市一家公司工作的吴先生前两天收到工资,但是,个人所得税没有按新起征点3500元征收,仍然按2000元征收。“我打电话给上海地税局,他们说因为软件没跟上,仍按2000元起征。”吴先生说。
在厦门,也出现类似情况。民众反映由于软件没有升级,不能适应新个税法的网上报税操作,地方税务局也按照2000元起征个税。
据此,昨日记者咨询了武汉市纳税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武汉市的个税申报系统已经更新。企业为员工申报个税时,只需按照工资实际发放时间选择月份即可。例如,2011年9月10日发放工资,则按照2011年9月对应标准来征收个税,也就是说,按3500元起征点征收个税。
该工作人员称,万一出现失误,即原本应该按照3500元起征点报个税的,却按照2000元起征点报了个税,可以到相应税务局申请当次申报作废,再重新申报。
除此以外,早在8月29日,武汉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也曾经告诉记者,如果因为申报软件的问题,导致企业为员工申报个税时出现失误,可以到地税局申请退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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