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两部门明确邮政企业代办金融业务继续免征营业税

2011-9-15 15:10 新华网 【 】【打印】【我要纠错

  9月14日从财政部获悉,为减轻邮政企业改组改制后增加的营业税负担,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决定继续对邮政企业为邮政储蓄银行代办金融业务免征营业税。

  通知明确,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其所属分行、支行代办金融业务取得的代理金融业务收入,自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免征营业税。

  此外,对于本通知到达之日前已缴纳的应予免征的营业税,允许从纳税人以后应缴的营业税税款中抵减或予以退税。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网络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