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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研讨财产行为税

2011-9-26 9:2 刘天纵 徐卫兴 【 】【打印】【我要纠错

  22日至23日,全国省级地税局主要领导财产行为税研讨班在武汉举办,研究“十二五”财产行为税改革思路及若干税种的改革方案。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丘小雄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湖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宪生到会致辞。

  李宪生说,财产行为税与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事关国计民生,具有筹集财政收入、调节贫富差距、优化资源配置等重要作用,在当前我国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节收入分配格局的背景下,国家税务总局开展进行深入研讨,非常及时和重要。

  丘小雄指出,财产行为税是国家税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二五”时期财产行为税种改革,要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逐步健全地方税体系的总体要求,遵循“扩大税基、简并税制、调整税权、便利征税”的改革原则,初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完善分税制需要的税制体系,做到税制健全、税种优化、税负公平、服务高效,充分发挥其促进科学发展、建设“两型”社会、改善民生和保障地方财力方面的作用。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ru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