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资源税暂按5%征收 专家称税率可更高

2011-10-27 8:42 第一财经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5%的资源税率短期内可行,长期还应提高。”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中国税务学会理事安体富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

  近日,国务院公布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该条例从11月1日起全面施行。财政部、国税总局日前就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及影响等进行了解释。

  修改后的资源税暂行条例对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并相应提高了原油、天然气的税负水平,这次改革暂按5%的税率征收。

  多名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均称,虽然中国的油气价格主要由国家制定,但资源税肯定会对价格有影响,目前暂按5%的税率执行,就是为了减小资源税改对价格的影响。

  对居民消费影响甚微

  两部委解释说,中国原油价格与国际原油价格接轨,国内资源税调整不会影响原油价格水平,影响的只是原油开采企业的利润水平。国内成品油实行与国际原油价格有控制的间接接轨,调整原油资源税税率不会影响成品油价格,不存在价格传导,因此,不会增加炼油企业及消费者的负担。

  国内天然气实行政府指导价,目前,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为每千立方米1155元,天然气资源税改革后,仍执行这一基准价格,因此,不会对用气企业和最终消费者使用的天然气价格造成影响。从新疆及整个西部地区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试点情况看,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后,确实没有对原油、成品油及天然气价格造成影响。

  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对此表示,目前国内油价和国际接轨,且国家对终端销售油价也实行指导定价,所以资源税对油价影响有限。他还说,资源税改革涉及的天然气,可能受影响较大,虽然天然气基准价格仍同以往一样,不过目前从产地到管网,都在中石油手中,价格上难保不会转嫁给消费者。

  安体富认为,此次油气资源税暂定5%,主要是考虑到对企业和消费者影响小,平衡各方利益的选择。

  专家:央企应该承担更多

  前段时间各地陆续传出“柴油荒”,外界猜测跟油价以及资源税有关。

  中国石油(601857,股吧)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周吉平在临时股东大会上大吐苦水,称根据目前的国际油价形势,资源税改革之后,中石油每年将多交250亿元资源税。之前公司每年缴纳的资源税约40亿元。

  韩晓平称目前国际油价走高,资源税从价计征确实给企业增加了成本。不过他认为,经过试点后确定的5%的税负水平应该可行,在企业的承担能力内。

  安体富对本报记者表达了不同意见:“央企吐苦水没有道理,因为国企垄断利润已经很高,且因为历史原因,利润很大部分没有上交国家。”资源税改革,只是压缩了央企过高的利润。

  安体富还表示,以后条件成熟,资源税率提高到10%也正常,也在目前几大石油央企利润可承受范围内。

  谈及资源税税目拓宽的问题,安体富称,因为煤炭等其他资源占到资源消费的80%左右,贸然改革会对居民消费造成较大影响,考虑到各方利益,改革难度不小。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A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