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11月开始实施的重要财税法规汇总

2011-11-1 13:30 读者上传 【 】【打印】【我要纠错

  从11月1日起,一批新财税法规即将开始实施,包括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财政部令第65号)、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令第66号) 等,将对企业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中央财税法规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05号)

  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令第66号)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财政部令第65号)

  地方财税法规: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及报验项目登记管理办法》的公告(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3号)

  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国资发[2011]12号)

  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省属企业重大国有资产评估项目专家评审试行办法》的通知(浙国资发[2011]13号)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拟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资格证明办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会协[2011]73号)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科技局关于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3号)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Alice
相关热词: 11月 实施 财税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