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上午,省地税局直属局开出第一份耕地占用税税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委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做好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我省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简称“两税”)征管职能由财政部门划转至地税部门。在省编办、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通力协作下,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划转工作进展顺利。目前,省级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划转工作基本完成。自今年11月10日以后,省级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将由省地税局直属局负责征收。目前,全省各市、县的“两税”职能划转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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