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
(一)先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开展试点,条件成熟时可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进行试点。(二)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三)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试点行业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并根据增值税特点调整。纳入改革试点的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可按规定抵扣。
增值税与营业税的最大区别是,增值税纳税人在以收入为依据计算缴纳增值税额的同时可以获得以成本为依据的进项税额的抵扣。因此,增值税的税收负担不仅与纳税人的收入水平有关,而且还与纳税人成本中所含的可以抵扣的增值税有空。营业税计税依据为营业额全额,纳税额不受成本费用高低影响。
毛利率水平、职工薪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是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决定交通运输企业税收负担和净利润变动幅度的两项关键指标。
不考虑职工薪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当毛利率为53%时,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企业的税收负担不变;当毛利率大于53%时,纳税额增多;当毛利率小于53%时,纳税额减少。
交通运输行业上市公司平均三项费用率在10%左右
按照行业10%的三项费用率模拟测算,不考虑职工薪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当企业的毛利率为52%时,增值税改营业税之后,对企业的净利润没有影响;当企业的毛利率小于52%时,税改将导致企业净利润上升;当企业的毛利率大于52%时,税改将导致企业净利润下降。
目前,交通运输板块共有9家注册地为上海的上市公司,其2011年中期毛利率水平都低于52%.因此,整体来看,此次试点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全部9家交运公司2012年业绩将形成不同程度的增厚。实际上,考虑到中海集运、中海发展注册地在洋山港,其航运收入本身就享有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招商轮船由于船队悬挂自由旗,本身就不征收营业税。因此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试点行业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此次营业税改增值税对3家上海航运公司净利润没有影响。按照毛利率水平排序,对于其他6家上市公司,理论上此次税改对净利润增厚幅度最大的依次为亚通股份、东方航空、海博股份、锦江投资、上海机场和上港集团。但对这6家上海交运上市公司业绩的实际增厚幅度还取决于职工薪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和三项费用率:职工薪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越高,税改对净利润的增厚幅度越小;三项费用率越高,对净利润的增厚幅度也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