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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地税和住建部门上周末出台新规,12月10日起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打击“阴阳合同”,堵塞税收漏洞。
根据新规,12月10日起办理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的存量房交易,纳税人报送资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对纳税人申报的存量房成交价格(简称“申报价格”)符合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值的,按照申报价格征收税款;对于申报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按核定计税价格征收税款,有正当理由的,按申报价格征收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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