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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宏任:出台支持小微企业金融财税具体措施

2011-12-1 11:26 中证网 【 】【打印】【我要纠错

  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宏任1日在第九届中小企业融资论坛上表示,目前重点是全面落实国务院第175次常务会议精神,出台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具体措施,努力将国务院确定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同时,要把已有的行之有效的中小企业支持政策落实好,保障各项已出台政策发挥出预期效果,在建立、完善多层次融资体系方面:

  一是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制度建设,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得到银行信贷服务。在一段时间内银行贷款仍将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要继续改善中小企业信贷环境,满足那些有低质押担保条件、符合国家政策中小企业的信贷需求。一方面,大中银行应按照新的划清标准,优化信贷结构,改进审贷流程,创新金融产品和信贷模式。另一方面,通过制度建设,完善金融资源投入的激励和保障措施,构建风险补偿机制,完善差异化监管指标,加强财税、金融和产业政策协调配合,提高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的内生动力。

  此外,要放宽民间资本进入门槛,大力发展专业服务小微企业的中小金融机构,牢牢把握其立足地方、服务中小的市场地位,通过地缘优势降低小微企业信贷成本,扩大信贷服务的覆盖面。

  二是创新业务,拓宽渠道,构建多元化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体系。目前,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虽逐步增多,但仍过度依赖银行贷款、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比例失调,加剧了融资矛盾,应该加快建立完善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的多元化直接融资市场体系,使处于不同成长阶段的中小为企业可以各得其所,便利获得适合自己的融资渠道。

  像创新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可以通过中小板、创业板融资;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技术型企业,可从场外交易市场融资;规模小、实力弱的企业可以通过集合票股、集合债股等方式融资;各类初创型企业可以通过创业投资机构获得天使基金和私募基金等实现融资,继续引导和发挥融资租赁、典当、信托等机构在小型、微型企业短、小、频、急融资需求中的积极作用。

  三是推动民间机构阳光化、规范化发展,发挥其对中小企业融资的补充作用。

  应该看到,目前中小企业资金需求尚不能百分之百从正规金融系统得到解决,而长期以来民间借贷凭借交易成本低、手续便捷灵活特殊的风险控制机制等,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中小企业,特别是达不到银行审贷标准的小型、微型企业资金困难,成为正规金融的补充。要正视民间借贷存在的合理性,推荐民间借贷阳光化、规范化发展,明确民间借贷政策界限,建立起民间资本和金融服务的相互传导、相互补充的长效机制,切实防范民间资本可能引发的风险,同时发挥其在解决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是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引导中小企业提高自身素质,提升融资能力。张德江副总理在部分地区中小企业座谈会上强调,企业生存发展归根到底取决于企业自身的素质,要进一步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其自我发展的能力。通过财税政策、产业政策,引导中小企业切实提高自身素质,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坚持自主创新,加大技术改造和升级,改善企业管理,推进品牌建设,加强企业诚信,增强市场竞争能力。通过提高中小企业的发展水平、管理水平,来增强其融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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