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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税落实惠民新政服务民生

2011-12-5 14:3 湖南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自9月1日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后,湖南省2010年末全省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总人数536万人,税法修改前工薪所得纳税人数190.5万人,税法修改后纳税人数58.3万人,纳税面由修改前的35.56%下降至10.89%。由于减除费用标准的提高,我省有132.2万人免于纳税,2011年9-12月全省共预计减收个人年所得税税额18亿元, 2012年预计全年减收60亿元。

  为了更好地服务民生,湖南省地税局采取多种措施积极落实个人所得税惠民新政策。一是加强宣传。及时、全面、多渠道公开和宣传涉税政策,维护纳税人知税晓税的合法权益。二是精心组织。对信息征税系统进行升级、调试和应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我省《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顺利实施。三是迅速动员。认真做好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全省分管局领导、所得税科长、个人所得税专干、12366座席人员、信息系统管理员、一线税务管理员、办税厅开票人员参加了业务培训。四是完善系统。完成了相关信息系统的升级、调试和应用工作,为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的施行提供技术保障。五是巡查督导。新法正式实施后,为了解税法宣传辅导、纳税咨询回复和解释、软件升级调整和操作等方面的问题,省局负责人多次带队,深入各市、州、县(区)进行巡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据不完全统计,全省举办各类培训班、政策宣讲会2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0多万份,12366接听咨询电话1万余次,有4万多人次访问税务网站,极大地提高了政策知晓度。从实际情况看,我省目前执行情况良好,个体纳税人也普遍认为他们确实享受到了国家减税政策的实惠。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小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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