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已于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法治湖南建设的又一重要里程碑。《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颁布后,省地税局非常重视,对切实贯彻实施《服务规定》进行了认真部署。
“服务也是生产力。税收的职能除了组织收入、宏观调控的职能外,服务的职能也是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这是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吕兴胜经常强调的一句话。
吕兴胜表示,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纳税人是税务部门的重要职责,全省地税部门要以《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颁发、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升级服务,在提升服务质量和增加服务内容上下功夫、想办法,努力争取将纳税服务打造成为湖南地税的形象品牌。
将全面落实《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意见写入《湖南地税系统“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大力打造“服务品牌”
《湖南地税系统“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是湖南地税系统“十二五”时期的纲领性文件,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时期全省地税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方向和主要任务。《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颁布后,为了使各级地税机关高度重视,并彻底贯彻落实,省地税局将落实《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的意见写入了《湖南地税系统“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对各级地税部门加强税收服务,努力优化税收环境做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各级部门在积极争取和认真落实税收政策的同时,“要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全面落实《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提升全员全程全方位服务能力。”以此为契机,健全纳税服务绩效评估制度,明确各部门、各环节的纳税服务职责;认真做好纳税人咨询、投诉、举报和建议的办理工作,健全协同处理机制;按照“一站式”服务理念,加快整合和规范办税服务厅,化解窗口服务风险,开展办税服务厅评估活动,提升窗口办税服务水平。按照“统一平台、集中坐席、远程支持”模式,进一步完善全省统一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创新面向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培训。结合税收政策和纳税人需求,不断创新“税法进企业”、纳税志愿服务等活动,继续发挥好纳税人培训学校、征管单位辅导服务岗的作用,深入开展纳税人辅导培训,切实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满意度。
专门设置纳税服务机构,提供“更高效更法治更专业化的服务”
为了认真贯彻《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湖南省地税局党组决定省、市两级单独成立纳税服务机构,目的就是要强化纳税服务的职能,使地税部门的服务更加专业化,从而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民生和广大纳税人。因为,随着社会进步和法制的不断完善,纳税人法制意识越来越强,对税务部门的服务要求也越来越高。自1994年湖南省地税系统组建以来,地税部门在服务上坚持专心服务地方经济、诚心服务社会民生、真心服务纳税人。为了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全省地税系统将继续推行银行卡刷卡缴税,积极拓展多元化办税方式,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行同城通办缴税,逐步实现手机等自助端缴税,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的缴税途径;健全纳税服务绩效评估制度,明确各部门、各环节的纳税服务职责,做好纳税人咨询、投诉、举报和建议的办理工作;深化“一站式”服务理念,加快整合和规范办税服务厅职能,不断提升窗口办税服务水平;继续办好地税网站和纳税人学校,创新面向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培训方式,切实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满意度。
省地税局新设立了纳税服务处,为的就是向纳税人提供主动、开放和专业的服务,进一步突出了地税部门的“服务意识”,也体现了地税部门职能由“管理行政”向“服务行政”的转变。
升级运行湖南地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提供“听得见的全天候服务”
按照《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规定,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一城一平台”的原则,建立本行政区域统一的社会求助服务平台,社会求助服务平台统一设立号码为12345,负责集中协调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求助事项,社会求助服务平台统一设立号码为12345的社会求助服务电话。
而在此之前,我省地税部门早已设立12366纳税服务热线。《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颁布后,为进一步拓展热线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效,实现纳税咨询的最优化,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组织力量对全系统的12366进行改造升级。将原来市州的远程坐席全部撤销,实行全省集中,同时更新硬件、升级软件、拓展功能。目前,该热线已具备政策法规咨询、办税指南、发票查询、涉税举报、投诉监督、税收建议、短信提醒等七大功能。湖南省地方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升级改造工作已全部完成。经试运行后,按“全省集中、设点长沙、市州辅助”的新模式正式开通运行。
湖南地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是全国开通最早的纳税服务热线之一。开通6年来,共为全省纳税人提供政策解答566210人次,接听电话409125个,连续6年实现了100%的接听率和零投诉,深受社会各界好评,先后获得了“湖南省巾帼文明岗”、“湖南省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
升级改造后的湖南地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将继续秉承“心系纳税人,服务零距离”的工作理念,遵循“热心、耐心、细心”的服务宗旨,一如既往地为全省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为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作出新贡献。
改版运行新网站,打造“网上湖南地税”电子税务平台,提供“看得见的服务”
按照《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加强政务服务平台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建设,推进政务服务平台的网上政府服务。为此,湖南省地税局加大“网上湖南地税”的建设步伐。
2011年8月25日,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召开“网上湖南地税”一期工程暨新版湖南地税网站新闻发布会。新版网站具备了以下特点:一是体现了以人为本、服务纳税人的理念。新版网站推出了税费申报系统、减免税申报系统、政策法规系统、涉税查询系统等办税服务信息资源,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足不出户即可轻松便捷地办理涉税事务”,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为纳税人服务的建站理念。二是突出了资源整合、公开透明的原则。新版网站实现了“集中建站、分级负责、资源共享、上下联动”的运维管理模式,进行省、市、县三级信息同步更新,最大限度地整合了全系统资源,最大程度地公开了包括政策和税务职权在内的政府信息。三是优化了互动交流、共同参与的特点。新版网站采用优化后的“统一入口、后台分工”的处理方式建立了局长信箱、涉税咨询、述廉评廉、投诉举报以及纳税人QQ群等互动交流平台,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社会公众和纳税人参与互动交流、反馈意见建议。下阶段,湖南地税将把“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作为“网上湖南地税”建设愿景,以二期工程建设为契机,不断拓展网站功能、丰富网站内容,使“网上湖南地税”真正成为纳税人网上办事的平台,成为宣传税收政策的阵地,成为优质服务的窗口,着力营造良好的税收经济环境,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一个更快捷、更高效的电子税务平台!
湖南地税系统“五举并进”积极贯彻落实《服务规定》
《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颁布后,湖南省地税局非常重视,下发了《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的通知》,对切实贯彻实施《服务规定》进行了认真部署,要求全省系统要充分认识出台《服务规定》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构建政府服务法治化的战略决策上来,并对各级地税机关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要加大为民办实事工作力度。为民办实事是政府服务的重要体现。各级要坚决按照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工作部署,把就业促进、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惠民工程,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大为民办实事工作力度,助推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是要强化税收征管。严格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坚决打击偷逃骗税行为,堵塞税收征管中的“跑、冒、滴、漏”,积极创新税收征管手段,加强税政管理,做到应收尽收。
三是要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着力完善“服务促和谐、同心谋发展”税企恳谈会、“纳税服务专家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机制,加强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开展科学、高效的税收服务和管理,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多元化申报和缴纳方式,逐步以电子数据取代手工报表,减轻纳税人的申报负担。
四是要积极做好网上政务服务工作。网上政务服务是地税部门做好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载体。各级要加强对本系统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涉税服务事项的集中管理、实时督导和全程监督,努力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从预受理、受理、初审、审定、决定到办结的全过程在线办理,积极构建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网上政务服务机制。
五是要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级要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健全税务网站体系,优化办税服务厅等各种载体,扩大公开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涉税信息量。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社会热点跟踪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满意度。建立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要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要求,深入推进规范内部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加强对基本建设、物资采购、信息化建设等重点领域,人事、财务、执法等重点部门,征收管理中涉及的纳税人认定、减免税、定税、处罚等环节,稽查管理中的查案、审理等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控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