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则消息受到广泛关注:美国百余名富翁致信奥巴马,要求国家向他们多征税。而在中国,个人“税感”沉重今年以来一直是一个没有间断的话题,2011年也被戏称为“税感”之年。
2011年,中国税收政策调整中,多项措施直接惠民,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完善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等问题上,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增增减减的调控手法,如何才能减轻老百姓的沉重“税感”?
税收负担:怎样才能少交税
2011年以来最受关注的“加税”举措无疑是房产税试点的启动和资源税改革的全国铺开。1月27日,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细则“浮出水面”;11月,原油、天然气等领域的资源税改革正式从试点地区向全国范围铺开。
专家指出,中国个人所得税等直接税比重并不高,主要以流转税为主,但流转税的缴纳可能最终反映在物价上,个人在购买商品或享受服务时实际上承担了一部分间接税。
财政部数据显示,2011年前三季度,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71292.18亿元,同比增长27.4%.税收收入的连年增长,“税感”的日益沉重,为结构性减税措施的不断出台拉开大幕。
9月1日起,新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而这仅仅是为个人尤其是中低收入人群减税的第一步,要实现个人所得税“高收入者多缴税,低收入者少缴税或不缴税”的立法精神则尚需要有很多配套政策。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指出,现在免征额的提高、税率结构的调整,都是在分类税制下的完善,长远来看,还是要像“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提到的,“逐步建立健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税收公平:凭什么有灰色地带
11月16日,美国近140名百万富翁致信奥巴马总统和国会领袖表示,良好的经济曾让他们受益,现在也希望别人能得到好处,为国家考虑,应当向他们多征税。
此消息受到了人们的高度关注。在中国个税征收过程中,工资薪金所得是最容易征收的部分,也是最不易逃避的部分;而高收入人群的主要收入却来自于股息红利、房地产等财产转让所得、拍卖等各种财产性收入。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税务教研组组长汪蔚青表示,由于财产登记制度不够完善、信息共享系统建设不够健全,再加上很多交易直接通过现金完成,税收征收过程中难免出现遗漏,产生“灰色地带”,甚至一度使得中国个税成为“工资税”。
2011年,财政部和国税总局频频出手,剑指高收入人群个税征收监管。国税总局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要完善征管措施,从多个环节堵住高收入者个税征收漏洞,在股权转让所得、房屋转让、股息红利所得上加强监管。
而这些还远远不够,专家指出,长远来看,在世界各国通行、主要针对富人征收的财产税,在我国还是一个“空白”之地,未来这块空白必须弥补,而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的今日,赠与税、遗产税等的征收也是防止社会财富过于向少数人群集中的重要手段之一。
税收用途:如何感受高税收好处
专家指出,北欧一些国家的宏观税负高达50%,而且很多是直接通过个人所得税的方式扣除,却没有激起社会的广泛反对,因为这些国家实行“从摇篮到坟墓”的高福利,税收投向在医疗、社保等方面让民众真正体会到了好处。
应该看到,随着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近些年公共财政在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项目上的投入已有大幅增加。财政部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10月累计,全国财政支出77559.6亿元,其中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三项支出超出财政总支出的三成以上,但尽管如此,离人民群众的期望值还有距离。
汪蔚青表示,虽然总量上看投入很多,但人均水平并不算太高,使得老百姓很难感受到“税感”的减轻;而且“三公消费”仍然是老百姓质疑的焦点问题,虽然现在很多中央部门都已公布“三公”经费,但细化程度不够。
有专家认为,未来立法部门在进行税收政策调整和财政支出时,都应该更多考虑老百姓的满意度,真正向民生事业、公共服务等倾斜,同时千方百计压缩行政公务支出,适度减少投资建设支出,以此来优化支出结构,做到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