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部长谢旭人25日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表示,明年将继续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同时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明年,中国将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适时扩大从价计征范围;认真总结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稳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作为明年完善结构性减税的一项重要内容,谢旭人指出,明年我国将降低部分进口商品关税,增加能源资源产品、先进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12月26日《中国证券报》)
谢部长讲了那么多,通俗而言,就是中国税制存在着不合理的地方,亟须结构上的改革,在此基础上的减税才有意义。中国税制的结构性不合理,可用“宏观税负”和“税收负担痛苦指数”来形容。
据《人民日报》(2010年8月24日)数据,2007年至2009年,我国宏观税负分别为24%、24.7%和25.4%,不仅远低于工业化国家平均水平,而且也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但按照《福布斯》杂志提供的“税收负担痛苦指数排行榜”,中国的“痛苦指数”仅次于美国。
舆论也好,公众也罢,恐怕更相信后者的说法。而这,也恰恰证明了中国税制的结构性不合理。因为公众所关心的税负,主要是直接税,譬如个人收入所得税,减一分就觉得实惠,增一分就意味着痛苦。这也正是公众对个税调整异常关心的主因。但目前我国的税种,直接税比例不高,间接税收入在总的税收规模里占了过半比例。间接税不直接向民众征收,但恰恰是无处不在的间接税(如增值税)提高了宏观税负。
中央推行结构性减税政策算是开对了药方。既然是结构性减税,就是牵一发动全身的系统性大动作,即如谢部长所言的一揽子税改计划。不过,民众所关心的可能没有那么宏观,他们所期待的是现实生活的改观:收入增加一些,物价便宜一些,税费少交一些,看病上学少花一些,等等。
因此,结构性减税的关键还是民生为先,而且减税的效果还要让民生现实可感。在此情势下,所谓的结构性减税就不能太笼统,而要尽量细化量化,让公众可预期。譬如,在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上,就要给予公众职工工资增长多少,并如何固化下来的承诺;在财政补助规模上,也要有量化指标, 在房价、物价的调控手段以及教育、医疗和住房等方面的保障性上,也要有所交代。当然,在医保、社保等公共投入方面,也是如此。今年个税起征点提高幅度虽然离民众期待还有相当距离,但是公众记住了这一政策的好,因为公众切实感受到了减税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