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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家企业进入上海增值税试点范围

2011-12-31 17:7 上海证券报 【 】【打印】【我要纠错

  1月1日,上海市将正式启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上海市委、市政府的多方努力下,目前上海市开展试点的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

  上海税务局12月30日表示,目前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已基本确认,截至目前已有12万户企业经确认纳入试点范围,试点即将正式启动。同时财政部、国税总局也就上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补充发布相关的税收政策,对试点地区企业固定资产销售、跨年度业务和零税率及免税政策进行说明。

  上海税务局表示,目前已确认12万户试点企业中,一般纳税人近3.5万户,包括新认定的一般纳税人1.1万户,交通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0.5万户和原兼营服务的一般纳税人1.9万户,而小规模纳税人则为8.5万户。

  上海已就增值税改革试点作出安排:自1月1日起,在上海市先行选择与制造业密切相关的交通运输业(适用税率11%)和部分现代服务业(除有形动产租赁适用税率为17%外,其余部分的适用税率为6%)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其中: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和鉴证咨询

  本次改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税制,将促进现代服务业分工细化,推动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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