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多种商品进口关税下调等多项减税新政开始实施。在中国经济降速、“人口红利”减退的大背景下,新一轮税改值得期待。分析人士认为,未来一段时间,中国经济增长动力将主要来自“制度红利”的释放,其中财税体制改革将发挥重要作用。
新一轮“税改”正逢时
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税制改革一直在持续推进。1998年以前的改革,主要是通过建立以增值税为主体,消费税和营业税为补充的流转税制,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等,搭建新型税收体系。从1998年到2003年,是以“税费改革”为标志构建公共财政基本框架。2003年以后,先后进行了出口退税制度改革、取消农业税、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转型试点等具体操作细节的改革。
2011年,新一轮税改提速。当年9月,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调高至3500元;10月份财政部宣布,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同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2年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完善结构性减税”更是被放在突出位置。
此时正逢中国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在外部,欧债危机等因素增加了世界经济的不确定性,外部经济环境在相当一段时间内都难以见到好转;在内部,随着劳动力成本上升,中国人口红利逐渐减退。对此,业内专家表示,中国未来的经济增长动力将转向内生性,比如产业转型升级和制度红利释放,而无法再依靠产品出口、人口红利等外生性指标,去年以来的税改提速正有配合制度改革之意。
分析人士表示,新一轮税改将以“结构性减税”为主要标志,一方面要通过减少间接税,切实减轻企业和居民的税收负担水平,扩大内需;另一方面,要通过有增有减的结构性调整,优化税制结构,从而引导经济结构的优化。
实际上,自2004年以来,我国就一直在进行结构性减税,如个税免征额多次上调、增值税转型改革推向全国,但改革并没有影响财政收入的高速增长。专家认为,我国目前以间接税为主的税收制度,使整个税收制度存在逆向调节现象。低收入人群因消费支出占收入比例较高,实际上承担了更多的公共税收。
对此,分析人士指出,今后实施结构性减税应加大减税力度,使宏观税负水平适当降低,让企业和个人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减税增收”,使财政收入所占GDP的比重有所下降,以释放居民和企业消费的意愿和能力。
结构性减税释放红利
通过各税种的结构性减税,企业和居民的经济活力将增加,对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保持经济增长有着重要意义。
以正在进行中的营业税改增值税为例,原来征收营业税的行业逐渐改为征收增值税,避免了重复征税,减轻了纳税企业的负担,众多服务型行业将直接受益,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
针对目前我国税制结构的失衡抑制国内消费能力的问题,业内专家表示,进行所得税改革刻不容缓。探索“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对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合理分配收入有着积极意义,从而推动消费结构升级、扩大内需。消费税的范围和税率结构也应进行调整。消费税设立之初的目的是引导消费方向、扩大财政收入。在当前财政收入充足,又亟需扩大内需的情况下,哪些商品应被列入征税范围、税负多重,都应进行重新评估,将非奢侈品剔除征收范围,同时对国家限制和抑制的消费品加大税收力度。此外,由于消费税是价内征收,消费者在购买时难以分清物价和税负,其引导消费方向的作用也打了折扣,这方面的改革也应逐步推进。
再如关税,财政部近期已宣布自明年起下调730多种商品进口关税。尽管世界贸易形势尚不明朗,但在未来一两年,我国进出口关税的逐渐下调仍是大势所趋,这既是深化和推进对外开放的需要,也会对扩大居民内需产生正面影响。
此外,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税收扶持政策,包括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税收优惠措施,对政策重点支持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或领域,实施优惠税率和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均有望在未来减税大潮中推出,对扩大企业投资也会起到积极作用。
而对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的改革和征收,将使低碳环保行业受益。对房产税的改革,将直接改变居民财产格局,对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影响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