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改革增值税的决定,10月31日,财政部公布将提高增值税、营业税的起征点。对此,专家认为,增值税改革启动是新一轮税制改革启动的信号,表明政府是要用改革的方法来减税。
10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改革增值税的决定: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作增值税改革的试点。
根据国务院的试点计划,在部分地区和行业,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在经济发达的上海,将率先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开展试点,条件成熟时可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进行试点。同时,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
时隔五日,增值税改革再出动静。10月31日,财政部公布《增值税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修改决定》,提高增值税、营业税的起征点。
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亦表示:增值税改革启动也是新一轮税制改革启动的信号,表明政府是要用改革的方法来减税,在完善税制的同时也适当减轻一些行业的税负,起到降低物流成本和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效果。
此外,有关专家表示,考虑到“上海版”增值税改革并非完美之策,所以距离全国推广尚需时日。
减轻企业税收 优化结构调整
多数受访专家表示,此番增值税改革就是税收减负,与当前宏观调控的精神相吻合。
值得一提的是,增值税是我国最大的税种,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征收范围广泛。
就目前而言,我国增值税的税基主要是第二产业中的工业和第三产业中的批发零售业的增加值,营业税的税基是第二产业中的建筑业和第三产业中除批发零售业外的其他行业的流转额。增值税占全部税收的比重远远超过营业税。
有数据为证。据财政部统计,2011年1至9月,全国增值税收入18198.68亿元,同比增长18.7%,占税收总收入的25.5%;营业税收入10365.63亿元,同比增长24.0%,占比为14.5%。
“改革会降低增值税的负担,有利于促进企业产品销售,降低生产成本,增加收入,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推动企业更快发展;同时,降低增值税负担,也有利于逐步改变我国间接税比重过大,直接税比重过小的状况,优化税制结构。” 中山大学税收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杨卫华指出。
刘桓亦告诉记者,此番改革的重大意义在于:国家在完善税制的同时也适当减轻一些行业的税负。
鉴于国务院增值税改革试点计划中规定,将先在上海市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开展试点。毋庸置疑,上述板块必将受益。
有数据显示,目前服务业征收营业税的税负水平在5%,如果以增值税替代营业税,按照抵扣的增值税税制,大体上服务业整体税负水平可以降到3%.此外,降低交通运输业的税收成本还有利于促进物流成本的降低,从而促进价格下降,使消费者从中受益。
此外,根据有关证券公司估算,交通运输行业增加值占全行业增加值比重约为4%,加上现代服务业2%的影响,如试点方案扩大至全国,增值税在这两类行业的试点将为企业减负720亿元。
当然除为某些行业“减负”以外,“上海版”增值税改革同样有利于优化增值税制度。上述专家杨卫华谈道:2009年1月1日起,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重复征税,我国改生产型增值税为消费型增值税,但增值税转型改革并不彻底,影响了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也不利于公平税负。因此,扩大增值税征税范围,有利于实现完全的消费型增值税。
受访人均表示,这是自1994年中国实行分税制以来影响力最大的一项财税制度改革。只是此番改革毕竟触碰地方利益,上下财权的博弈在所难免。
上下财权博弈 避免地方搅局
“因为事权决定财权,财权决定着税收的归属,一旦营业税普遍改为增值税,地方政府肯定会不乐意。”此前,刘桓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屡次谈道。
有意思的是,营业税主要由地方税务局征收,而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征收。
据了解,1994年进行税制改革时,分设了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其中营业税归地方,增值税由中央和地方按75:25的比例分成。如果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意味着地方财政收入减少,因此这一改革被长期搁置。所以不难理解,增值税改革博弈的核心,就是中央和地方财权的博弈。
专家分析,在当时出现税制改革,就是因为税务管理体制是地方管理,导致在税收收入入库方面,并没有按照国家法律和预算规定缴入财库,而是人为调节,存在地方政府截留中央收入的现象。
如今,将营业税合并到增值税征税范围之后,地方主体税种消失。但是,如何保证有序地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将合并后第一大税种的收入分配到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成了考验改革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
按照法律规定的预算级次组织入库地位非常重大,成了中央和地方均衡利益的主要手段。而做到按预算级次入库,就需要依法治税保驾护航,切实让各级税务机关按照法律办事。所以,增值税改革之后,依法治税显得更为重要,是避免再次陷入财权不合理分配的根本之举。但实事求是地讲,目前的依法治税水平离上述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需要进一步努力。
“经历了这么多年的深思熟虑,终于先从经济发达的上海试点,再考虑全国推行,不难看出政府的谨慎。”在此,刘桓和杨卫华达成一致。
一旦增值税和营业税合并,作为地方的主体税种也就消失。地方税务局似乎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因此,随同增值税改革需要一并进行的,就是现行税务管理体制改革。其实,即使增值税和营业税不合并,当前分设的两套税务机构造成了征税成本的上升,形成不必要的税收负担。
波及更广的是,如果涉及税务管理体制改革,就面临当前庞大的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安置和利益分配问题。
据中国税务年鉴2010年统计,目前全国国税机关有50180个,国税从业人员有462971人。地税机关有46879个,从业人员393254人。如此庞大的机构群体实在考验改革的方向和效果。
有关人士透露,《关于在上海部分服务业试点征收增值税的办法》目前已经由财政部完成草案,正在向各个部门、地方政府与专家征求修改意见的阶段,之后会由国务院批准再下发上海市政府。这一办法有望在年底前出台。
然而,“上海版”增值税改革何时推向全国,还是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