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包头市餐饮业企业所得税入库1104.5万元,比上一年同期增加422.06万元,增幅达61.85%。
去年,包头市国税局针对我市餐饮业经营持续火爆,但企业所得税贡献率偏低的情况,研究制定出台了《餐饮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1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办法》对餐饮业纳税人实施企业所得税风险预警管理,对餐饮业纳税人设定所得税毛利率平均值及预警下限,凡所得税毛利率和贡献率低于预警值的餐饮业纳税人,一律列为风险预警企业,规范部分查账征收的餐饮企业利用虚报亏损或微利减少应缴所得税的行为,有力地促进了餐饮企业所得税管理逐步向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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