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三部门:35家中央所属转制文化企业享受税收优惠

2012-2-8 9:5 转自互联网 【 】【打印】【我要纠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及中宣部近日下发通知,公布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等35家中央所属转制文化企业名单,明确上述文化企业享受税收优惠。

  通知称,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转制文化企业名单及认定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05号)的规定,世界知识出版社等35家中央所属文化企业已被认定为转制文化企业,名单所列转制文化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4号)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起始期限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下发红旗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等中央所属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财税[2011]3号)的规定执行。

  附:中央所属转制文化企业名单

  世界知识出版社
  中国书籍出版社
  兵器工业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
  光明日报出版社
  煤炭工业出版社
  中国物资出版社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中国金融出版社
  中国检察出版社
  地质出版社
  中国大地出版社
  经济日报出版社
  人民法院出版社
  华龄出版社
  中国文史出版社
  中国林业出版社
  中国质检出版社
  石油工业出版社有限公司
  中国海关出版社
  中国致公出版社
  国家行政学院音像出版社
  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大众文艺出版社
  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国家图书馆出版社
  地震出版社
  中医古籍出版社
  气象出版社
  民主与建设出版社
  学苑出版社
  黄河水利出版社
  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紫禁城出版社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A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