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悄然下发了《关于调整锡矿石等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的通知》(财税[2012]2号)(以下简称《通知》),上调了有色金属矿原矿中的锡矿石、钼矿石以及其他非金属矿原矿中的菱镁矿、滑石等矿产资源的资源税税率。
“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表明国家将进一步推动资源税改革。”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对本报记者表示,从长期来看,不但要提高前述稀缺资源的资源税税率,还要实现其征收方式由从量计征到从价计征的改变。
“我认为,调整后的税率依然偏低。”一位西部省份财政厅税政法规处处长对本报分析。他预计在资源税改革问题上,今年接下来会有更大的动作。
锡矿石税率提高了20倍
根据《通知》,国家自2012年2月1日起,对锡矿石等多种矿产品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进行了调整。
其中,锡矿石的资源税税率提高幅度最大。具体而言,锡矿石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调整为一等矿山每吨20元;二等矿山每吨18元;三等矿山每吨16吨;四等矿山每吨14元;五等矿山每吨12元。
而根据2011年调整的资源税目表,锡矿石资源税从一等到五等矿山的税率分别为每吨1元、0.9元、0.8元、0.7元和0.6元。“这意味其税率较原先提高了20倍,幅度非常大。”林伯强认为。
在锡矿石之外,钼矿石等其他矿产资源的税率也有所提高。钼矿石资源税较之从前提高了4元,调整后的适用税率标准分别为:一等矿山每吨12元;二等矿山每吨11元;三等矿山每吨10元;四等矿山每吨9元;五等矿山每吨8元。
根据《通知》,菱镁矿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由原先的每吨2元调整为每吨15元,提高了13元;滑石和硼矿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则由原先的每吨3元调整为每吨20元,提高了17元。
同时,《通知》指出,铁矿石资源税由按规定税率的60%征收,调整为按规定税率的80%征收。“这一调整意味着,铁矿石资源税税率实际征收额由7.14元/吨调整为9.52元/吨,每吨增加2.38元。”一位税法专家对本报指出。
调整后的税率依然偏低
“上述矿产产品都属于我国的稀缺矿产资源,其资源税税率的提高,有利于提高资源的价格。”林伯强对本报表示。
资料显示,锡矿主要应用于电子、石油化工、冶金、机械、能源、轻工、环境保护、农业等领域,钼矿则主要应用于钢铁、电子、化肥等领域,菱镁矿、滑石和硼矿等集中于化工、医药和造纸领域。
“上述资源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其调整后的税率依然明显偏低。”前述地方财政厅官员指出,以锡矿石为例,近期锡矿石的市场价格为每吨15000元左右,其资源税税率提高20倍之后,其资源税占其市场价格的比例仍是微乎其微,不足1/5000,对资源价格的影响很小。
“前述矿产资源的资源税税率依然有提高的空间,但具体应该提高到多少,是由多种实际操作的因素决定的。”林伯强认为,每种矿产资源的最优税率理论上存在,但实际操作中往往是根据实际需求循序渐进的,“从长期来看,应该提高到阻止企业乱采乱挖的程度”。
前述地方财政厅官员认为,资源税是所有税种中最复杂的一个税种,其征收成本较高,国家在调整资源税时,应充分考虑到资源税的特性,否则其对地方财政的增收作用不大,“建议国家在适当的时机推动其他资源产品实现从价计征,这样可大幅提高资源税的税率”。
近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接受中共中央党校《学习时报》采访时表示,今年将进一步推进资源税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