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和《税务稽查文书式样标准》(国税发[2011]122号),自2012年3月1日起执行。
税务总局明确,税务稽查文书一般使用A4幅面(210mm×297mm)纸张。但《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金领款财务凭证》、《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金付款专用凭证》等少数使用32开纸张的除外。文书页边距一般设定为:上白边(天头)32mm;下白边(地脚)30mm;左白边(订口)28mm;右白边(翻口)26mm.但《税务稽查案卷卷内资料目录》、《税务稽查案卷卷内资料备考表》等少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 9705──2008)有关规定单独设定页边距的文书除外。
税务稽查文书眉首部分
(一)税务机关标识
对本税务机关以外使用的文书,在眉首添加税务机关标识。税务机关名称应当与税务机关印章的文字一致。既可以由税务局也可以由稽查局使用的文书,在式样顶端标明“××税务局(稽查局)”,在具体应用中根据发文税务机关选择适用。
税务机关标识一般使用华文中宋1号字,但可根据税务机关名称字数进行必要的调整,调整应当以醒目美观为原则,并不大于22mm×15mm .上下级税务机关之间往来的文书,其税务机关标识使用红色标识;其他未作特别说明的文书,其税务机关标识使用黑色。具体文书如:《税收违法检举案件督办函》、《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催办函》、《税收违法检举事项交办函》、《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延期查处申请》、《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延期查处批复》、《税务稽查案件复查通知书》和《税务稽查案件复查结论》等。
(二)文书名称
非表格式文书名称,一般使用华文中宋小初字。表格式文书名称,一般使用华文中宋1号字,但《税务稽查执行报告》、《税务稽查复查鉴定》等少数文书除外。文书名称可根据字数多少,进行必要的字间距调整,但应当保证文书名称在一行得以完整反映。上下级税务机关之间往来的文书名称使用红色标识,其他未作特别说明的文书名称使用黑色。
(三)文书字号
文书字号一般由税务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并用仿宋3号字在税务机关标识及文书名称下方居中标明。其中,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 ]”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 ,不加“第”字。
(四)反线
对本税务机关以外使用的文书,在眉首下方为一条3.25磅的单实反线。对本税务机关内部使用的文书,眉首下方的双实反线由一条3.25磅和一条0.5磅的单实线构成,如《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审理报告》、《税务稽查复查报告》、《涉嫌犯罪案件情况调查报告》、《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补正或者补充调查通知书》、《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建议》等。上下级税务机关之间往来的文书,其反线使用红色标识;其他未作特别说明的文书,其反线使用黑色。
(五)《税收违法案件集体审理纪要》眉首
《税收违法案件集体审理纪要》文书字号只标序号,按年编排。该文书字号下方的印发日期应当居左空1字,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明;文书字号下方的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仿宋3号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楷体3号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税务稽查文书主体部分
(一)编号
文书名称下方或者反线下方使用“编号:×××”进行标识的内部文书,其编号规则采用4位年份号加3位顺序号的方式进行编排,年份号和顺序号之间使用一字线“-”予以连接。如:“2011-003”。
(二)文书标题
文书中反线或者编号行下方有文书标题的,应当在反线或者编号行下空1行,使用华文中宋2号字分一行或者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义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三)正文
非表格式文书标题下方空一行为正文。正文使用仿宋3号体字,一般每页22行,每行28个字,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正文中出现的第一层级小标题,采用黑体3号字。
正文中若有较多层级,如《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审理报告》、《税务稽查复查报告》、《涉嫌犯罪案件情况调查报告》等,依照下列要求标识层级序数:
1.第一层级使用“一、”“二、”、“三”、……,序数后使用顿号“、”;
2.第二层级使用“(一)”、“(二)”、“(三)”、……,序数后不使用标点符号;
3.第三层级使用“1.”、“2.”、“3.”、……,序数后使用齐线墨点“。”,而不用顿号“、”或者其他;
4.第四层级使用“(1)”、“(2)”、“(3)”、……,序数后不使用标点符号;
5.第五层级使用“①”、“②”、“③”、……,序数后不使用标点符号。
诸如:“2011年5月~6月”等使用到连接号的,应当使用“~”,而不使用“-”或者其他。
(四)附件
文书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用仿宋3号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有序号时使用阿拉伯数码标明。如,附件:1. ××××××。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左上角第1 行顶格标识“附件”及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当一致。
(五)成文时间
正文下方空4行标识成文时间。成文时间应当右空4字,并使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不使用阿拉伯数码“0”和汉字“零”。如:“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六)生效标识
文书在落款处不写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加盖印章。印章应当上距正文2mm~4mm ,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
(七)页码
页码使用4号半角阿拉伯数码标识,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空白页和空白页以后的页不标识页码。
(八)其他
当文书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可以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尽量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调整行距、字距以印章不压正文为度;若出现印章压正文情形,应当另页打印成文日期,但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版记
会议纪要性文书一般设置版记,如《税收违法案件集体审理纪要》等。版记应当置于文书最后一页,且版记的最后一个要素置于最后一行。发送应当左空1字使用仿宋3号字标识“发送”,后标全角冒号;发送机关或者人员间用逗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发送机关或者人员对齐;在最后一个发送机关或者人员后标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