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贾康:应逐渐降低间接税比重 提高直接税比重

2012-2-28 13:42 转自互联网 【 】【打印】【我要纠错

    2012年中国投资年会日前举行,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回答现场提问的时候表示,如果中国要走向现代国家现代税制,应当要降低间接税的比重,适当提高直接税的比重。

    贾康认为,从长远来看,最好能够把增值税替代营业税这种流转税,在整个公共财政收入当中的份额进一步降低,这样做的的好处就是降低中国消费大众的税收痛苦。现在实质的问题是,中国没有像样一点的直接税,中国税收的大头是间接税,就是消费的主要群体他们不得不承担税赋,随着透明度的提高,这样的情况就激起了他们的愤怒,进一步彰显了所谓大众的税收痛苦。增值税的降低的过程,如果从短期来看,它替代营业税会使它不降反升,但是把增值税和营业税合到一起来算,流转税的比重在结构性减税和其他因素的作用之下,在直接税慢慢培养起来替代它的情况下,应该是逐渐降低的。

    贾康表示,我们如果走向现代国家现代税制,应当要降低这种间接税的比重,而适当的提高直接税的比重。这样的过程将是相当复杂和漫长的过程,但是方向是必须讨论的,内在的逻辑是需要认清的。现在“十二五”在直接税方面真正可做的,就是要抓住建立不动产保有环节的直接税改革事项不放,其他的很多事项可以研究,可以讨论,在“十二五”期间操作的意义都不明显。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Sas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