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生产企业所用的原料——中药材是农产品,按13%的税率计算进项税,而生产出来的中成药则按17%的税率征收销项税,这就导致中药生产企业缴纳的增值税高出其他行业的生产企业4%。”孙耀志代表建议,将中药生产企业中药产品销项税的税率由17%调整为13%。
“目前中药生产企业利润大幅下滑,50%的中药企业处于亏损或停产状态。中药生产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企业每年必须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技术改造和产品创新,企业盈利能力不足导致企业创新能力不足。”孙耀志代表认为,调减中药生产企业产品销项税率,能够还利于企业,推动民族中医药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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