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小微企业”一词突然走红,出现了不少关于“减免小微企业税收”的声音。对此,作为小微企业“娘家人”的全国工商联自然不甘人后。
“政府应加大财税支持力度,降低企业创业负担,将减免税费作为扶持初创小型微型企业的长效政策,涵养税源,为社会减轻就业压力,促进企业和谐发展。”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工商联”在其提交的《团体提案》第22条中建议,加大对初创小型微型企业税收支持,对新办小型微型企业由单一直接减免税向直接减免、降低税率、加速折旧、放宽费用列支、设备投资抵免、再投资退税等多种形式转变,扩大创业小型微型企业优惠范围。
工商联提供的数据显示,我国中小微企业有4000多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9%,贡献了中国GDP的60%、税收的50%和城镇就业的80%,其间小微企业数量占比最大,是中国经济发展名副其实的主力军。
“我国每年新增的小微企业数量很多,但成活率不足三成,税负高无疑是初创小微企业难以生存下来的主要因素之一。”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学院首席教授高金平告诉《华夏时报》记者,新办的小微企业业务量很少,应该给其一个缓冲期,在此期间减免小微企业的税负,这一做法可以起到兴奋剂的作用,在减轻小微企业负担的同时增加了它们的信心,进而增加了小微企业的存活率,国家税收从长远来看并不会有所流失。
无法承受之重
我国的征税成本数倍于发达国家,企业除了17%增值税、25%企业所得税,还需缴纳城建税、教育税附加、地方教育发展费、价格调节基金、堤防费、房产税、土地税、印花税、房屋租赁税、工会经费、残疾人基金,再加上各种收费和罚没,企业的实际税负已超30%.
“小微企业月月年年都要填税表、报税表,每年都要交各种税费,繁琐得不得了,精力成本和金钱成本都额外高。”北京大军智库经济咨询公司总裁仲大军告诉本报记者,企业账面一旦有进账首先就会被划走5%的营业税,加上年底的所得税等各项税费,其总额已占营业额的近三成,小微企业创业初期大都没有利润可言。
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点多面广,规模小、利润薄、抗风险能力差,对税费敏感程度更高。
“近几年,农产品和食品的价格不断上涨,但企业利润并没有增加,原材料和人工成本的上涨是一个方面,还有就是企业税负相对较重,造成小微企业利润很微薄。”工商联农业产业商会办公室专员徐钢告诉本报记者,农业企业相对其他行业来讲较为特殊,它们大都需要直接从果农或者菜农手里收购产品,但农户大都无法开具发票,造成企业这部分增值税发票难以抵扣,实际税负更高。
本报记者从工商联农业产业商会了解到,该商会会长、三全集团董事长陈泽民的两会提案也明确表示,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存在着增值税税收“高征低扣”的现象,即企业所用原材料进项税抵扣率为13%,产成品销项税率为17%.“高征低扣”使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多承受了4个百分点的增值税,而普通工业企业是征17%抵扣17%.
另外,据工商联粗略统计,目前向中小企业征收行政性收费的部门有18个,收费项目达69个大类,名目繁多的税负对于小微企业而言可谓是无法承受之重。
建议初创期“零税收”
其实,自去年“小微企业”概念推出之后,国家就曾针对这个群体加大过企业税收扶持的力度,比如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延长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的时间。但本报记者了解后发现,大多数小微企业反映对税收优惠的感受不深。同时,由于税收优惠覆盖面不宽、规定偏于宽泛,在地方税务机关加以细化的过程中,往往会增加一些复杂的审批手续。
“目前,的确有一些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但这种优惠对小微企业而言仅是看上去很美,大都享受不到。”高金平告诉本报记者,由于小企业的账证大都不太健全,因此,税务机关在实际操作中对小微企业大都采取核定征税的方式,而不是按照利润征收,企业也就享受不到这些优惠。
核定征收是税务征收所得税的一种方法,一般针对利润比较大的服务行业,还有一些从税务的角度来说是“账目不能准确核算的企业”,与查账征收相比,税务机关在核定征收时拥有更大的自由裁量权,所采用的核定征收方法和依据是否科学、合理将直接影响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核定征收的税收方式,使得处于创业初期或经营利润微薄的企业,无法进行有效利润积累和再发展。当前,不少地区按照当地企业利润的8%-20%来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率,不仅降低了企业经济活力,也损害了产业竞争力水平,继而影响整体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竞争力。”工商联的提案中明确指出,政府应加大财税支持力度,降低企业创业负担,将减免税费作为扶持初创小型微型企业的长效政策。
“如果要给小微企业减负,真正有效的是在企业创业初期不收税。”高金平建议,对初创期的小微企业进行两年时间的减免税,企业一旦生存下来,不光解决了就业问题,同样增加了税收收入,今天的少收税是为了明天的多收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