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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上报试点房产税方案

2012-3-16 16:8 搜狐证券 【 】【打印】【我要纠错

  原标题:湖北上报试点产税方案涉及税制体制改革

  据媒体报道,湖北今年或将成为新一轮房产税试点区域。消息称目前该课题报告湖北结题,并已上报相关研究成果,但上报的方案跟上海、重庆迥异,沪渝是把征收范围扩大到个人,而此课题研究涉及税制的体制改革。

  去年12月5日至6日,全国部分省市财产行为税工作座谈会在海南三亚召开。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陈杰在讲话中透露,该司今年要做好四项税收政策改革工作,其中一项是:在湖北、湖南两省开展房产税、城镇土地税合并的改革试点,对企业和单位按评估值征税。

  湖北发改委人士表示,从目前内容看,国税总局官员所说的试点,基本与2010年湖北在武汉城市圈进行的课题研究类似。研究涉及的是对房产税体制和管理上的改革,最核心的内容是对房产按市场评估值征税,并合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税。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透露,目前课题报告湖北已经结题,并已上报相关研究成果,如果转向按市场评估值征税,无疑能够更为准确的反应房产价值的变化。“这个跟上海、重庆试点的完全不一样,沪渝是把征收范围扩大到个人,而课题研究涉及税制的体制改革,”他表示。

  有税务专家就此表示,此次改革试点是目前税务部门认定的未来房地产税改革的大方向,即把现行税制下的对房地产按"土地面积"和"房产原值扣除一定比例后的价值"征税,改为按"市场评估值"征税。

  该专家表示,湖北先对企业和单位房产按评估值征税,符合先易后难的策略,因为一旦对企业、单位房产试点成功,就可以顺利延伸到个人住房,解决目前对个人存量住房征税的技术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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