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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显示:企业未充分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

2012-3-22 10:23 转自互联网 【 】【打印】【我要纠错

  经过3个多月的调研分析,近日,江苏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东南大学联合提交了《江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情况调研报告》。这次调研表明,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仍有较大空间。

  该调研设计了包括企业背景资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及构成,影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的主要因素4部分共近40个问题的调查问卷,全面收集江苏企业研发实际情况及相关优惠政策落实效果。共回收有效问卷907份,每份问卷涉及3个纳税年度。参与企业中既有大型国企,也有中小企业。既包括处于成长期的新兴产业企业,也包括传统产业更新改造企业。既包括政策落实效果较好的企业,也包括尚有潜力挖掘的企业。

  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江苏省企业的研发费用投入逐年上升,2008年、2009年、2010年分别为440亿元、540亿元、680亿元,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数也大幅增长,分别为1832家、2429家、3567家,享受到加计扣除优惠的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分别为102亿元、142亿元、248亿元,享受到加计扣除的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占企业总投入的比例分别为23%、26%、36%,逐年上升。由此可见,江苏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仍有较大落实空间。

  2010年、2009年、2008年,企业研发费用的8大项目中,“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本企业在职人员费用”占比较大,分别占到总费用的73.92%、65.90%、70.75%,其他费用占比较小。

  本次调研的样本企业,享受50%加计扣除的应纳税所得额,其企业申报数与税务认可数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但差异不大。

  调研中,江苏省共有988人次(企业次)对影响企业未享受、未充分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因素进行了回答,调研人员辅以致电相关企业求证,归纳出影响全省企业未享受、未充分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主要因素、有企业从事的研发活动不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08)》或《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规定的项目、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不在允许加计扣除的八大费用项目之内、部分企业出于自身经营考虑未申报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没有按项目专账管理、企业未充分了解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等情况,相关管理部门也存在宣传培训不到位,对政策理解不透,地方税源紧张因而从严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等现象,进而影响政策的实施效果。

  江苏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目前国家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最有力的扶持政策之一,比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优惠面更广。帮助企业用足用好该项政策是税务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省局将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辅导,并组织编写《江苏省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操作手册》,将该项政策落到实处。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A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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