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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晶显示板取消进口暂定优惠税率

2012-3-23 16:39 北京商报 【 】【打印】【我要纠错

  昨日(3月22日),财政部发布消息表示,自今年4月1日起,我国将对液晶显示板等4个税目商品进口关税暂定税率进行调整。调整后,32英寸及以上不含背光模组的液晶显示板将不再执行原先3%的暂定税率,而是恢复执行5%的最惠国进口关税税率。

  关税暂定税率是在海关进出口税则规定的进口优惠税率和出口税率的基础上,对进口的某些重要的工农业生产原材料和机电产品关键部件实施的更为优惠的关税税率,这种税率一般按照年度制定。

  有业内人士指出,此次税率调整是为让彩电液晶市场摆脱对进口的过度依赖,以提升国内产品竞争力。

  除调整液晶显示板税率,为鼓励关键零部件进口,我国还将对进口照相机用带屈光度调节装置的目镜和其他带屈光度调节装置的目镜执行10%的进口暂定税率,低于15%的最惠国税率;而进口切纸机用横切刀单元的暂定税率也调整为3%,低于8%的最惠国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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