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明确从今年4月1日起,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中有关装备和产品目录、进口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目录、进口不予免税的设备和产品目录等进行调整。
据财政部关税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目录调整有增有减,旨在根据国内新兴产业的发展需求进行系统、全面的调整。目录增加了新研发的重大技术装备,如环保装备、太阳能发电装备、海工装备。此外,还对新列入目录的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扩大进口,这些零部件都是国内目前不能生产的。此次目录调整还清除了目前国内已经能够生产的装备和零部件。
根据通知,凡符合最新修订的《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和《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清单》中所列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的进口清单中相关零部件和原材料商品,将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专家认为,此次目录调整主要是基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需要,具有积极意义。近些年,国内装备制造业实现了快速发展,将一些亟待发展却又缺少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的新兴产业纳入重大技术装备税收政策的目录,有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实现新能源、高端装备等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
据了解,2012年修订的《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所列重大技术装备仍分为17大类,其中共有7项调整的项目,比如风力发电机(组)整机、风力发电机(组)配套部件、直流输变电设备等。
同时,还有28项新增的项目,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海工装备、太阳能应用和LED设备。太阳能电池这一类生产设备是新增项目最多的,一共新增了5个项目,包括等离子加强型化学气相沉积设备、硅片多线切割机、全自动印刷机等。LED生产设备新增3类设备,分别为金属有机化学气相沉积设备、等离子体刻蚀机台、氧化铟锡溅射台。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说:“此次免税政策力度很大,对重大技术装备税收政策在降低关键设备进口成本方面提供了支持。通过鼓励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将提升我国产业水平,优化生产能力。”
他认为,从这一政策调整中受惠的企业有两类,一类是已进入成熟期的大企业,这类企业的发展亟须继续扩张进行产业升级换代;另一类企业是处于成长期的中小型企业,这些企业在看好市场的情况下适时扩张,很多固定生产投资需要从国外引进技术设备,这一免税政策有力地扶持了这类企业的发展。
“受惠企业有大中型企业,这些企业有能力从事船舶装备、海洋工程等。但还有从事太阳能应用生产的中小企业和有研发能力的企业。”财政部关税司有关负责人说。
此外,四部门重新修订了《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目录包括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装备,特高压输变电设备,大型石化设备,大型煤化工设备,大型冶金成套设备,大型船舶、海洋工程设备,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等1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