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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大众生活用品进口关税确定下调

2012-3-31 17:12 京华时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加强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政策措施,确定以暂定税率的方式,降低部分能源原材料进口关税,降低部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生活用品的进口关税。

  会议指出,随着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强化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国对外贸易需要在保持出口稳定增长的同时,更加重视进口,适当扩大进口规模。这对于统筹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缓解资源环境瓶颈压力,加快科技进步和创新,改善居民消费水平,减少贸易摩擦,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会议确定以暂定税率的方式,降低部分能源原材料进口关税,降低部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生活用品的进口关税,降低初级能源原材料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所需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关键零部件进口关税。继续落实对自最不发达国家部分商品进口零关税待遇,加快降税进程,进一步扩大零关税商品范围。结合自由贸易区降税安排,引导企业扩大从自由贸易区成员方的进口。

  “以暂定税率的方式来调低关税,不是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约束和承诺来调低关税,而是主动、暂时地调低关税,是一种灵活的关税调节措施,将来也可能根据需要,调回原来的关税水平。”商务部研究院对外贸易研究所研究员李健说。

  李健表示,随着我国民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其生活质量和需要也相应提高,因此,降低部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生活用品的进口关税,可以满足老百姓日益提高的生活需求。他说,目前还没有公布进口关税降低的有关商品目录,可能会涉及肉类、乳制品、化妆品、服装等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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