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正着手准备试点房产税”——日前,媒体传出的消息一下子让京城房地产市场紧张起来,购房人、开发商、经纪机构纷纷议论。市场的关切很快得到了回应,北京市住建委主任杨斌表示,北京尚无试点房产税的安排,基础性的准备工作也只是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日常工作。
有关房产税试点的传言来势汹汹,地方政府态度却很平静。近期,与北京相似,这样的情景在广州、深圳等城市一再出现。上海、重庆的房产税试点,已一年有余,房产税试点的走向还有多少可能?此时对试点接棒者的猜测,更助长了市场的兴趣。
“不排除新入围城市对试点方案有所调整和创新。”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说道。
试点会有新动向吗
专家判断,新的试点城市将结合地方实际优化方案
“扩大试点什么时候启动、将有哪些城市入围,目前还不好预测,但主基调应该是在总结两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地方的实际情况优化方案、稳步推进。”贾康判断。
那么,上海、重庆又有何经验可供借鉴?
重庆试点方案中,征收对象包括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存量和增量均包括在内。方案对高档住房界定为,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9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以上的住房。据此,业内人士认为,重庆的方案对高端房产业主和炒房客比较有针对性。据统计,房产税试点前,重庆的存量独栋商品住宅仅为3456套。一年下来,重庆有关部门表示,除仍有房产纠纷、未办理产权证,以及任何方式都联系不上房主的个别情况外,应税的独栋商品住宅房主基本上都缴纳了房产税。
再看看上海的试点方案,则主要针对新购住房。上海的方案规定,上海居民如果购买第二套住房,新增面积和已有面积总和如果超出人均60平方米,超出部分就要交房产税,税率累进,意在保证基本居住需要基础上,控制非居住性购买。
上海的一位金融从业者告诉记者,家里人口多,去年想购买第二套住房,结果一算账,新旧面积之和扣除人均60平方米,还多出了80平方米。这就意味着,这80平方米每年都要缴纳房产税,“一年要缴几万元的税,家里意见分歧大,只好放弃了。”
贾康认为,第一批试点是在“限购令”出台之前开始的,当时投资投机性购房占了相当的比重。目前,各地实施了严格的房地产调控措施,投机投资性购买已大大减少,此时买房的基本上都是“刚需”人群。这些变化,在新的试点方案中也需要有所考虑。比如,对于政策支持的购买首套房的购房者,在工作地买房的进城务工人员等,在税收政策上应当体现出“定向宽松”和区别对待。
百姓税负会加重吗
专家认为,随着房产税等直接税比重上升,间接税比重下降,社会税负将更加合理
在重庆蓝湖郡小区,徐女士告诉记者:“其实我并不反对征收,只是担心税率过高造成负担。”
其实,对房产税可能加重税负的忧虑,从试点开始之时就如影随形。
贾康说,房产税作为财产税的一种,直接向高端的房屋持有者征税,拥有房屋财产越多的人缴税也越多。
“不能将房产税定位到‘抓钱’上,那样只会加重公众‘税收焦虑症’。”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房产税首先应定位在个人住房调节税,房产越多,税越高。
“目前,中国的税制结构里直接税比重偏低是突出问题,我国税收70%左右来自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间接税。”贾康指出,间接税直接嵌入商品售价,最终通过价格渠道转嫁由消费大众承担,恩格尔系数较高的中低收入阶层,用于满足生存需要的基本消费品支出比重很高,不得不承受这里面所含的间接税负担,由此实际上成了宏观税负的主要承担者,而有支付能力的先富阶层承担的直接税比重过低,这是造成现阶段我国中低阶层消费大众税负痛苦程度较高的实际症结所在。随着房产税等直接税的比重上升,间接税比重下降,能够有效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社会税负的归宿也将更加公平合理。
贾康认为,调整税制结构,当前最重要的是落实好结构性减税,特别是营业税改增值税这样的减税重头戏,应当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尽早推向全国。把间接税的比重降下来,不但进一步减轻企业和居民的负担,也与推进房产税等直接税改革形成了呼应。
土地财政能改变吗
专家表示,房产税改革,意义在于完善税制,建立地方支柱税源
房产税试点之前,很多上海人愿意在中心区买房,但房产税试点方案里,设置了一个很小的杠杆——中心区域的税率是0.6%,周边区域的税率是0.4%.微小差异,意在把房产交易向周边区域引流。
“这体现了房产税作为政策组合工具对市场的调控作用以及带来的资源配置优化效应,普及了房产税的观念。”贾康说,但长远看,推进房产税改革,主要意义在于建立地方税体系支柱税源,调整和完善税制结构以及调节社会收入分配。
在多数实行分税制的市场经济国家,房产税都是地方财政收入体系的核心。目前,我国地方政府非常看重土地招拍挂。业内人士分析,有了房产税,地方政府多了一个稳定的收入来源,过度依赖“土地财政”的状况会有所改观。
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刘克崮强调,征收房产税是为配合房地产调控,不能把调房价寄希望于房产税,而应该看到房产税所带来的财税机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