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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周刊:个税按户征收何难之有

2012-4-10 8:47 转自互联网 【 】【打印】【我要纠错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日前透露,中央有关部门已准备在2012年启动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为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做好技术准备。

  这一动向会不会又一次干打雷不下雨?过往经验起码让人不太放心。毕竟起至“九五”期间,“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已被确立为个税改革基本方向,并且在此之后十数年内,每逢“两会”都有代表委员为之呼吁,国税总局也曾在2009年时专门发文,要求实施与之相关的全国地税系统个税信息数据库联网?而结果呢?至今仍在“准备”中。

  个税按户征收无疑更合公平取向,蹉跎至今唯一能够摆得上台面的理由,无非就是“技术性障碍”,而对于这种看似振振有词实则强词夺理的说法,仅凭常识就能一眼望穿个中荒悖。譬如说:美国一百年前即已实行以家庭户为单位的个税制度,因此实难想象,坐拥21世纪先进技术的当代中国又能有什么无法克服的“技术性障碍”?

  某些流传甚广的观点认为,个税按户征收真正的障碍,在于既得利益集团为了隐匿真实财产状况而进行阻挠。对此我们的看法是,此说虽不至于全无道理,但多半属于杯弓蛇影般过度联想。原因很简单:摸清家庭真实收入并非个税按户征收必要条件,这就好比时下采取的个税按人征收模式,其实也远未摸清个人真实收入状况。作为过渡性安排,仍以工资监管为重点的按户征收,总比止于清谈的“一步到位”强得多。

  倘若仅对个税税制作增量改进,按户征收虽然不以减税为目的,但却必然带出减税的效果,而这可能才是税务机关迟迟不愿做“技术攻关”的原因所在。依据则是:无论从税务机关赖以运转的激励机制,或是从其一路至今基本不变的行为特征来看,很容易检视出加税如顺水推舟、减税如逆水行舟。

  这种倾向演绎出的事例俯拾皆是。譬如同属近期税改热点议题的产税试点推广,若论“技术性障碍”,其与个税按户征收相比完全不在一个量级上,因为后者作为改革方向之一当无异议,而前者自其胎动以来,始终未曾很好地解答“土地国有”这一特殊国情引致的诘问,但即便如此,其自2010年初乍有风闻,一年之后就已空降上海、重庆,再一年之后已然着手全面推开。

  两项税改同以全体国民为潜在课税对象,而且均有国际惯例为参照,质的差别无非在于站在税改主导者的角度,房产税扩征有利于自身继续扩展职能边界,而个税按户征收,则只会降低自身征管工作“效率”,因此,两厢对比很清楚地表明,包括个税按户征收在内的结构性减税真正的难点,绝非主观臆断的“技术性障碍”,而是现阶段几乎一切改革都必须直面的问题——如何在部门的、局部的、当期的利益,和国家的、全民的、长远的利益间,作出合理的、必要的、坚定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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