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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独生子女津贴不征税

2012-6-4 16:0 证券时报网 【 】【打印】【我要纠错

  6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通过官网回答网友提出的问题时表示,独生子女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税。

  国税总局在回答网友“公司每月给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20元的独生子女津贴(三优费),请问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的提问时表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独生子女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税。但这里所述的“独生子女补贴”,是指各地出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数额发放的标准之内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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