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财政部公布第二批减免车船税车型

2012-6-6 8:11 转自互联网 【 】【打印】【我要纠错

  5日,财政部公布了第二批不属于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其中北京牌纯电动轿车入围。

  财政部的公告称,第二批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具体包括北京牌、长城牌、奇瑞牌3款纯电动乘用车。

  另一方面,为促进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汽车产业发展,有关部门还公布了第二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自2012年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辆,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辆,免征车船税。

  其中,节能型乘用车包括长城哈弗M2、长安福特马自达福克斯、上海大众新朗逸、上海通用赛欧等,以及北京华林特装车有限公司华林牌纯电动商用车、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亚星牌纯电动客车等车型。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A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