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切实规范税收管理,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
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好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特别是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纳税人及时享受到国家税收优惠。要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政策落到实处。要优化纳税服务,加大税收法规宣传和解读力度,帮助纳税人及时了解和掌握税收政策。要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办税效率,减轻办税负担。
通知中特别提出,要切实规范税收管理,做好核定征收工作。对实行定期定额管理的个体工商户,要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规模、经营区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和管理水平等因素,认真执行自行申报、核定定额、定额公示、上级核准、下达定额和公布定额等规定程序,坚持公平公正,依法科学合理地核定个体工商户的应纳税额,不能在提高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后随意调整税收定额。
据了解,由于小微企业是提供新增就业岗位的主要渠道,也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优惠政策。2009年,国家出台对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金融企业对中小企业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所得税前扣除等税收政策;2010年,出台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保险收入减按3%征收营业税等政策;2011年,出台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提高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等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对于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