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闻晨报》报道,为促进大学生等群体就业,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上海市税务部门6月13日对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和公布。
根据规定,大学生自主创业可享受税收扣减优惠政策。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销售不动产、房屋中介、娱乐业、广告业等外),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审批期限至2013年12月31日,以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手续之日起作为优惠政策起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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