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就是国家财产的‘看门狗’。”这是李金华担任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时的名言。审计就是对纳税人负责,纳税人交给财政部门的钱,怎么花得向纳税人有个交待,而最好的办法就是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政策。
日前,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作了《关于201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往年一样,报告同样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报告延续了审计署近年的一贯思路,就是要“推进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
所谓“全口径”,就是说不能有例外,比如哪个部门收了钱、花了钱却不“立此存照”,不受监督。国家审计署的报告,首次提出“中央预算管理完整性”问题,指出当前我国政府预算还未能覆盖全部收支。例如,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2006年以来收取的温室气体减排量交易收入101.25亿元;商务部、卫生部和农业部2008年以来接受的国外无偿援助资金收入62.09亿元、支出10.92亿元;财政部在向全国人大报告2011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时,少报19.22亿元超收收入安排情况。中央公共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上年累计结余628.92亿元,编入部门预算的不到一半。12个部门的12项政府性基金上年累计结余52.72亿元,均未编入部门预算。刘家义还指出,部门预决算报表未完整反映政府采购情况。
有评论说,审计发现的问题能否得到彻底整改,是对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考验。在笔者看来,更深层次的问题是政府部门如何真正建立纳税人权利意识。
在一些政府部门的习惯中,税收似乎只是作为政府筹集财政收入的工具而存在,好像政府部门是在收自己的钱,花自己的钱,跟纳税人没啥关系。久而久之,实际变成“纳税人对政府负责”,一些部门和官员只管自己花得爽不爽,哪管花得“正确不正确、值得不值得、效果好不好”?不彻底矫正这一点,离“全口径预算管理”那一天就还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