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1年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数为17336.77亿元,决算数为18311.34亿元,完成预算的105.6%。其中:
(1)均衡性转移支付预算数为6609.11亿元,决算数为7487.67亿元,完成预算的113.3%。主要是纳入中央和地方共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比预算增加较多,按财政体制规定相应增加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
其中: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预算数为300亿元,决算数为30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预算数为224.11亿元,决算数为232.81亿元,完成预算的103.9%,主要是执行中增加对产粮大县和超级产粮大省奖励资金;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数为775亿元,决算数为77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2)民族地区转移支付预算数为370亿元,决算数为37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3)调整工资转移支付预算数为2647.01亿元,决算数为264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数为770.15亿元,决算数为769.46亿元,完成预算的99.9%。主要是执行中将部分对新疆兵团的补助上划,转列中央本级支出。
(5)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预算数为135亿元,决算数为13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6)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数为581亿元,决算数为58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7)定额补助(原体制补助)预算数为145.14亿元,决算数为145.1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8)企事业单位划转补助预算数为352亿元,决算数为350.98亿元,完成预算的99.7%。主要是根据企事业单位划转实际情况给予补助。
(9)结算财力补助预算数为479.88亿元,决算数为523.1亿元,完成预算的109%。主要是为支持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以及为落实国家制定的区域发展规划,增加了对地方的财力补助。
(10)工商部门停征两费等转移支付预算数为80亿元,决算数为8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1)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预算数为381.49亿元,决算数为421.49亿元,完成预算的110.5%。主要是增加了化解地方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债务补助。
(12)义务教育转移支付预算数为1138.92亿元,决算数为1085亿元,完成预算的95.3%。主要是年初预算列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补助经费,执行中用于支持地方高校发展和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转列专项转移支付。
(13)基本养老金和低保等转移支付预算数为2683.19亿元,决算数为2750.98亿元,完成预算的102.5%。主要是增加了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
(1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预算数为776.28亿元,决算数为779.8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5%。
(15)村级公益事业奖补等转移支付预算数为187.6亿元,决算数为184.71亿元,完成预算的98.5%。主要是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对新疆兵团的补助,执行中转列中央本级支出。
2.2011年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数为14905.24亿元,决算数为16569.99亿元,完成预算的111.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数为161.99亿元,决算数为207.3亿元,完成预算的128%。主要是增加质量技术监督专项补助等经费。
(2)外交预算数为零,决算数为0.92亿元。主要是增加了基本建设支出(部分基本建设支出年初预算暂列 “其他支出”科目,执行中根据实际用途转列有关科目,下同)。
(3)国防预算数为6.35亿元,决算数为6.3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公共安全预算数为211.3亿元,决算数为236.97亿元,完成预算的112.1%。主要是增加了基本建设支出。
(5)教育预算数为1038.2亿元,决算数为1184.54亿元,完成预算的114.1%。主要是根据法律规定,通过超收收入增加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学前教育补助。另外,年初预算列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补助经费执行中部分经费根据实际用途转列专项转移支付。
(6)科学技术预算数为42.54亿元,决算数为91.92亿元,完成预算的216.1%。主要是年初预算列中央本级的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经费等,执行中部分经费转列对地方转移支付。
(7)文化体育与传媒预算数为186.03亿元,决算数为227.16亿元,完成预算的122.1%。主要是增加了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农村文化建设资金和扩大直播卫星覆盖奖补资金等支出。另外,年初预算列中央本级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执行中部分经费转列对地方转移支付。
(8)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数为1246.36亿元,决算数为1462.31亿元,完成预算的117.3%。主要是增加了对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
(9)医疗卫生预算数为887.74亿元,决算数为896.65亿元,完成预算的101%。主要是基本建设支出增加。
(10)节能环保预算数为1517.48亿元,决算数为1548.84亿元,完成预算的102.1%。主要是基本建设支出增加。
(11)城乡社区事务预算数为149.8亿元,决算数为131.27亿元,完成预算的87.6%。主要是基本建设支出低于预计。
(12)农林水事务预算数为3977.04亿元,决算数为4183.99亿元,完成预算的105.2%。主要是增加了特大防汛抗旱补助经费,以及因成品油价格调整增加了对渔业、林业等行业的补助资金。
(13)交通运输预算数为2466.67亿元,决算数为2967.92亿元,完成预算的120.3%。主要是因成品油价格调整增加了对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的补助,以及因车辆购置税增加相应增加了公路建设支出。
(14)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预算数为333.98亿元,决算数为362.84亿元,完成预算的108.6%。主要是基本建设支出增加。
(15)商业服务业等事务预算数为681.48亿元,决算数为710.73亿元,完成预算的104.3%。主要是增加了汽车以旧换新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
(16)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预算数为22.5亿元,决算数为37.66亿元,完成预算的167.4%。主要是增加了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
(17)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预算数为零,决算数为21.55亿元。主要是年初预算列其他支出科目的用向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统借统还借款安排的支出,执行中根据实际用途转列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18)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预算数为287.41亿元,决算数为200.16亿元,完成预算的69.6%。主要是部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进度较慢,用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
(19)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数为1001.03亿元,决算数为1470.53亿元,完成预算的146.9%。主要是增加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城市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等补助。
(20)粮油物资储备事务预算数为334.22亿元,决算数为350.54亿元,完成预算的104.9%。主要是增加弥补粮食风险基金缺口补助。
(21)其他支出预算数为353.12亿元,决算数为269.84亿元,完成预算的76.4%。主要是部分基本建设支出、用向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统借统还借款安排的支出、国债转贷资金转拨款等年初预算列其他支出科目,执行中根据资金实际用途转列相关支出科目。
3.2011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预算数为5067.99亿元,决算数为5039.88亿元,决算数为预算数的99.4%。其中:
(1)增值税和消费税返还预算数为3705亿元,决算数为3783.3亿元,完成预算的102.1%。主要是执行中增值税和消费税超收,相应增加对地方增值税和消费税返还。
(2)所得税基数返还预算数为910.19亿元,决算数为910.1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3)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预算数为1531.1亿元,决算数为1531.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地方上解预算数为1078.3亿元,决算数为1184.71亿元,完成预算的109.9%。主要是按照体制规定地方负担的出口退税等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