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两部委加快推进房产税扩围 模式仍未定

2012-8-6 8:41 转自互联网 【 】【打印】【我要纠错

  内容摘要: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正在低调加快产税推进进程。目前除了已经试点的上海、重庆,最有迹可循的是深圳。

  针对近期楼市回暖,《人民日报》日前曾撰文呼吁“楼市调控要有弹药”。对此,业内人士一度猜测,该“弹药”一方面可能为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二是加快推进房产税。针对第一种猜测,住建部已于8月2日澄清属“谣言”。不过,关于扩征房产税,有关部门一直在进行相关准备工作。

  8月初,北京某一级资质房产评估机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国家税务总局最近组织来自全国30多个省市的71名税务系统工作人员在中国人民大学学习房产税批量评估技术。”该人士称,这说明在房产税推进层面,国家已经开始研究具体操作技术了。

  据上述评估机构人士透露,他所在的单位近期接收了一批学习房产税技术的工作人员实习。此外,他透露,今年他已经多次参与包括中央、北京市级别的房产税征收探讨会。

  记者获得的一份来自于中国估价协会的近期通知明确指出,“为搞好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并为开征房地产税做好批量估价技术准备,国家税务总局组织了来自全国36个省市的71名税务系统工作人员在人民大学学习。希望9月17日至11月9日期间能到房地产估价机构实习,一方面了解房地产估价过程,另一方面加强与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联系。”该文发往在京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认为,这说明决策层已经在为开征房地产税做好技术准备。

  也就是说,不管是从技术上还是舆论上,房产税作为备战下一轮楼市调控的“重磅弹药”一直在“加快推进”。

  据知情人士透露,早在今年3月份,“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已被国务院高层批示要求,结合住建部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全国联网,总结评估重庆、上海两地征收房产税的经验,尽快给出一个向全国推广的试点方案时间表。”

  在该批示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正在低调加快房产税推进进程。目前除了已经试点的上海、重庆,最有迹可循的是深圳。

  前不久,《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经特批,先行先试。“其中提出完善土地收益分配调节,核心在于改变我国现有土地税费改革,让地方政府可以对开发商囤地获取的超额利润进行二次征收,即开征不动产税和闲置税研究。”上述知情人士称。

  不过,房产税全国推广模型,究竟倾向于哪种试点模式,至今仍是谜团。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前不久曾对外透露消息称,“房产税改革在推进过程中,仍然会按照两地试验的基本精神,只调节高端,总体上遵循‘抽肥补瘦’的原则。”

  贾康还提出,“对于如何有效控制投机性、投资性需求,要充分发挥税收杠杆作用,除了在交易环节严格依法征税之外,还要在保有环节征收房地产税,而这恰恰是我国现有制度的一项缺失。我国楼市长效调控机制的核心是‘双轨统筹’。即在‘保障轨’上,政府牵头加大保障房供给,托起底端需求;在‘市场轨’上,由开发商提供商品房,满足更高层次需求,政府主要管规划和税收等。”

  不过王朝才表示,房产税应该不会在明年3月份前推出,“这段时间政府最主要的是要保证平稳过渡。”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Alice
相关热词: 房产税扩围 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