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公布的7月份财政收支情况显示,7月份个人所得税457亿元,同比减少48亿元,下降9.6%.这是自2011年10月以来,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连续10个月下降。
个人所得税的降低,主要得益于去年9月份国家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的减除费用标准,以及国家逐步推进的个税改革。新的个税起征标准启用后,全国个税纳税人数从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仅仅去年9月至12月,因实施新税法就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约600多亿元。按照今年上半年的数据,每个月全国个人所得税减免都在五六十亿元。虽然相对于庞大的税收基数来说,减免这点个税不算什么,但受惠面却达到几千万人,对于增加部分居民收入、提高民众生活水平、促进内需都有一定好处。
从宏观上说,结构性减税的效果正在显现,个税改革实际上就是2004年起我国正在逐步推进的结构性税改的一部分。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结构的大变化,税收种类必然要有增减,税收标准也需要随情况变化调整,否则就不能适应新的环境,阻碍经济发展。税改要实现两大主要目的:在经济上,税收政策作为财政政策的一部分,要能够起到促进经济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的作用;在社会结构上,税收作为社会财富分配的重要部分,应当起到保护低收入阶层、培育中产收入阶层的作用。一个稳定的社会结构一般呈现橄榄状,中间大、两头尖,极端贫穷和富裕阶层相对较少,中产阶层相对较大。但在我国,尚未形成足够庞大的中产阶层。应当说,个人所得税收入连续下降有利于培育工薪收入阶层成为中产阶层。
但对于这个宏远目标来说,仅靠提高个税起征标准仍然远远不够,税收改革还需发挥更大的作用。2001年以来,我国财政收入就一直处在高位。就拿财政部刚公布的7月份财政收入数据来看,今年1至7月累计,全国财政收入增长11.6%.相较以前,这个数据已经大幅下降,但仍高于上半年7.8%的GDP增速。过去10多年,我国税收几乎每年都以远高于GDP增速的速度增长,再加上土地收入等非税收收入,有权威数据表明,政府收入占GDP比重达30%以上。在收入分配这个大盘子上,此消彼长,一方占得多,另一方必然占得少。对于工薪阶层,税负并不仅仅是他看到的工资条上的个人所得税,还有隐藏在日常生活、消费中的各种税收。对于原本是中产阶层最多的中小企业主,税负压力一方面会限制企业规模的扩大,另一方面则会压低企业盈利空间,不利于工薪阶层收入的提高。
正因为税负过高带来的危害,税收制度改革向来是历届“两会”代表提案中的高频词汇。面临扩大国内消费、改善收入分配等问题,减轻税负已成大势所趋。2004年开始启动的结构性税收改革正在逐步推进,其中个税起征点的提高是重要措施,这一措施理所当然得到了民众的拥护。另外,增值税改革让企业的负担稍有下降,消费税受到重视,同时公共财政成为民众关注的焦点。庞大的财政收入究竟用于何处,“三公”消费几何?海外考察几次、成效如何?公众的追问越来越细,这些追问汇聚成强大的力量,呼唤透明政府与公共财政。舆论的尖锐度反映民众对收入差距拉大的焦灼度,同时也反映中产收入阶层发育不足。这个阶层理论上应当充当贫富对立的缓冲区,这个阶层越庞大,缓冲作用就越大,社会矛盾尖锐度就越低。作为调整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以培育中产收入阶层为目标的结构性税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