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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技术专利及商标有望纳入营改增范围

2012-9-11 10:25 转自互联网 【 】【打印】【我要纠错

  昨日(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表示,将稳步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逐步将转让技术专利、商标、品牌等无形资产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以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目前的税制设置转让技术专利和商标需要按照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此外,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有关规定,转让专利使用属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意见》明确表示,把转让技术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内,也意味着企业税收负担可能会相应减轻,利于鼓励创新。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A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