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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对新型显示器件产业企业免征进口税

2012-9-21 13:24 转自互联网 【 】【打印】【我要纠错

  财政部周五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鼓励和促进新型显示器件产业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将对新型显示器件产业相关企业实施免征进口税优惠政策。

  公告显示,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新型显示器件(包括薄膜晶体管液晶、等离子、有机发光二极管)面板生产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生产性(含研发用)原材料和消耗品,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建设净化室所需国内尚无法提供的配套系统以及维修生产设备所需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公告指出,对符合国内产业自主化发展规划的彩色滤光膜、偏光片等属于新型显示器件产业上游的关键原材料、零部件的生产企业,经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确定后,可享受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免征进口关税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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