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国当前“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中的关键一环,“第二支柱”企业年金经过7年的发展依然相当滞后,已成短板,制约了整个养老保障体制的构建进程。
专家认为当前企业年金发展迟缓主要存在税优激励不足、养老保障体系发展失衡导致企业年金空间遭挤压两大困境,而构建完善的养老保障体制亟须突破当前藩篱,尽快推动企业年金成长,以缓解基本养老保险对财政构成的压力,避免“第一支柱”独木难支而“绑架”财政的风险。
企业年金平均替代率远不足1%
我国三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并不均衡,企业年金占比偏小,已成为发展中的短板。当前我国企业年金占GDP比重、占基本养老保险的比重、员工参与率和替代率等方面,都与全球尤其是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
根据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的研究,就规模而言,2011年我国企业年金资产占我国GDP比重仅为0.76%,而全球企业年金29万亿美元,占全球GDP的约38%,即使在金砖四国中,我国企业年金占GDP比重也是最低的,巴西、印度、俄罗斯这一占比分别达到17%、5%、2%。从就业人口参与率看,我国企业年金人口参与率仅仅2.1%,而英国为8.7%、法国为10.6%、加拿大为39.4%、美国为46%。
根据方正金融研究院的研究,我国企业年金占基本养老金比重为18.3%,而全球企业年金(大约30万亿美元)则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约6万亿美元)的500%。另外,我国企业年金的平均替代率远远不到1%(企业年金替代率指从企业年金获取的养老金对退休前工资的替代比率),而OECD国家的平均替代率为9%,英国和美国则将近4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副司长张浩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年会上表示,企业年金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结余资金不到20%(18.3%),由此造成了公众过多依赖政府,基本养老保险压力过大。
企业年金发展面临两大障碍
“税优激励不足、发展空间遭挤压”是当前企业年金发展的两大障碍。
当前对于企业年金征税存在两种方式:一是后端征税的EET模式,即对缴费和投资阶段免税、取现阶段征税;二是前端征税的TEE模式,仅在缴费阶段征税。前者的好处是可以激励企业建立年金,并防止税优补贴用于非个人养老消费目的,缺点是会减少当期的税收;后者则相反。根据国际经验,几乎所有企业年金制度发展较好的国家都采用EET税收模式并提供较高的税收优惠幅度。
不过,目前我国对企业年金的税优政策的考量上,相关部门之间似乎仍然存在很大的分歧。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朱俊生的研究认为,在税优模式方面,企业年金主管部门认为应该采取后端征税模式(EET),而财税部门则主张采取前端征税模式(TEE)。在税优比例方面,标准也不尽统一,导致目前实践中形成的格局是雇主缴费前端税优5%,即对相当于职工工资总额5%以内的部分进行免税,而职工个人缴费则没有任何税优。很显然,这一结果表明财税部门更关注当期的财政收入。
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齐传钧认为,在这种税收政策下,企业年金计划和职工个人银行存款或直接投资资本市场并无太大差异,其激励性就必然非常差。税收政策短视且优惠幅度极为有限,已成为中国企业年金市场快速发展的最大障碍。
方正金融研究院研究员汤晓华认为,由于我国对企业年金的税收制度仍然是TEE模式,国家多个部门对于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模式和优惠比例仍未达成一致,并且各地方的政策也有差异,导致市场参与度不高,所以未来税收政策是促进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的关键。
以美国为例,美国政府为发展个人养老支柱,针对完全由个人缴费的IRA,先后出台了多种税收优惠政策,结果带动了4.895万亿美元的IRA资产规模,在总养老保险资产中占比达到23.5%,增速基本维持在20%以上,使IRA成为美国最重要的养老保障计划之一。
企业年金发展的另一大障碍在于,目前基本养老的缴费比例过高,挤压了企业年金的市场发展空间。根据中国平安的研究,中国企业缴完基本养老保险后再做企业年金,总的缴费率一般达到25%(基本养老20%+企业年金5%),美国企业总缴费率为20.26%(7.76%+12.5%),加拿大企业总缴费率14%(5%+9%)。
中国平安集团养老保险研究员杨群博士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美国和加拿大共同特点是基本养老和企业年金二者缴费率都是“前低后高”。“而基本养老‘两高’(缴费比率高和替代率高),将对企业年金形成强大的替代和挤出效应,导致很多企业既没能力也没动力开展企业年金。”杨群表示。
激活企业年金市场
针对当前企业年金发展存在的问题,业内专家建言应采取多方面举措打破当前制度障碍,推动企业年金市场发展,最终释放并化解民众基本养老带来的财政风险。
其一,加快中国企业年金市场发展应该首推财税体制改革,专家认为尽快研究并实施EET税优模式,给予并加大个人缴费环节的免税力度。
平安养老保险董事长杜永茂建议,可以将企业对年金缴费的税优从5%恢复到8.33%,将经营年金业务的企业纳入当前正在实行的对“经营社会保障和民生领域产品”的税收优惠;同时,对养老保险企业经营的年金和长险资产纳入计税基数,减轻企业的额外税负。
大都会人寿中国首席执行官贝克俊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应通过制度创新和市场化运作来发展和壮大另外两根支柱:在制度创新方面,最重要的是制定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
实施延税型保险产品,可以带来几方面的好处。以个人月入1.3万元收入为例,在没有税收优惠前,应税收入扣掉五险一金大约是1万块左右,假设优惠的额度是2000元,一方面纳税基数少了2000元,另一方面可以用这2000元去购买商业保险为自己的养老做准备。只不过退休领取的时候再缴税。而到退休的时候,由于收入相对降低,纳税的税费就会相应下降,从而合理避税。
其二,当前企业年金资金的90%以上都来自大型国企,适合中小企业的集合年金计划发展缓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朱俊生建议大力推行集合计划,鼓励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避免企业年金专门成为大型垄断国企的福利,并应针对中小企业特点提供特殊的优惠政策,刺激中小企业参加年金计划的潜在需求。
其三,在基本养老和企业年金的均衡发展方面,杨群认为一方面应将基本养老的个人账户和企业年金中的个人账户合二为一,从而做实个人账户;另一方面可以逐步降低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率。每年把基本养老缴费比率降低1%,企业年金年增1%,通过20年可以完成基本养老和企业年金缴费率“前低后高”的结构调整,从而把政府的负担有效地分散到市场。
其四,由于企业年金等养老金都是保命钱,而且存在跨时间的资源配置,保值增值的压力巨大。根据经验,发达而健全的资本市场是企业年金计划发展的第二推动力,投资收益状况终将依赖于资本市场的完善。
近日审计署首次公布了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结果,我国社保基金结余目前已超过3万亿,其中特别让人关注的是,这3万亿规模的结余中98%存放在金融机构,其中用于活期存款的比例占38.44%。除了活期存款,还有定期存款和其他形式存款,各占58.01%、3.55%。如果以活期存款利率0.35%,2011年全国CPI涨幅总水平5.4%计算,这意味着去年活期存放的社保资金贬值了588.26亿元。
杜永茂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建议,应尽快推出税延政策来调动国民个人积累养老金的积极性,促进储蓄性的养老资金转变成投资性的养老,尽快实现增值以积累养老金。同时应充分发挥商业机构特别是专业养老金公司对养老金管理的作用,并扩大和开放养老金投资渠道和领域,以让养老金在整个增值过程中能够充分享受到国民经济发展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