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财政部:明年起医疗收费票据将纳入财政系统

2012-10-12 11:37 转自互联网 【 】【打印】【我要纠错

  自明年开始,医疗收费票据管理将纳入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实现全程监管。

  10日,财政部、卫生部颁布《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表示,将统一医疗收费票据式样,并会对其实行全程监管。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门诊、急诊、急救、住院、体检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

  《办法》统一了医疗收费票据式样、防伪措施和监制章,并对医疗收费票据的印制、发放、使用、保管、核销、销毁、稽查等进行管理和规范,明确提出了将医疗收费票据管理纳入财政票据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全程监管。

  上述规定将在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办法》的出台,能防治虚假医疗票据,规范医疗收费行为。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A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