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福建、广东及厦门、深圳营改增改革试点顺利启动

2012-11-2 9:36 转自互联网 【 】【打印】【我要纠错

  经国务院批准,福建省、广东省及厦门市、深圳市从11月1日起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自11月1日零时起,福建三明市庆云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新邦物流有限公司、深圳联邦仓储有限公司陆续开出该省市第一份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标志着上述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正式上线成功,新旧税制转换工作顺利启动。

  目前,四省市营改增改革试点各项工作运行平稳、有序,各相关信息系统运转正常,试点企业配合积极,反映良好。试点改革将为四省市相关行业、产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进一步推动制造业的升级和第三产业的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Alice
相关热词: 福建 广东 营改增